编辑: 雷昨昀 | 2019-04-11 |
一、办理主体 哈尔滨市道外区教育局
二、办理依据 1.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基一〔2013〕7号) 2.《黑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黑教基一〔2014〕76号)
三、办理条件 1.学生户口随家长户口在国内、省内迁移(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要尽到监护义务,不得允许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单独居住),新户口所在地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的. 2.学生随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以工作调动证明为准)或实际居住地(以房产证为准)在国内、省内变更的,现居住地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的. 城市初中学生全家在区内迁居的,原则上不予转学.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家长务工证、居住证、户口等)、军人子女等特殊群体确需转学的.、
四、申报材料 1.本市户籍的学生,需提供学生本人及监护人的户口、居住情况证明(房产证等)原件、复印件.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学生本人及监护人的户口、居住证、就业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五、是否收费 否
六、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 办理转学的每个环节应在10个工作日内核办完毕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七、定期检验 无
八、办理流程 1.学生法定监护人填写《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生转学申请表》.学生法定监护人持填写好的《转学申请表》到现就读学校及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盖章. 2.学生法定监护人将加盖现就读学校及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公章的《转学申请表》提交至转入学校学籍教育主管部门,转入学校学籍教育主管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根据学校规模、班额等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接收学校,并在《转学申请表》上加盖公章. 3.学生法定监护人持加盖转入、转出教育行政部门和转出学校公章的《转学申请表》到转入学校. 4.转入学校在学籍网上提交相关转学材料(户籍迁移证明、工作调动证明、房产证明、进城务工人员务工证明等),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按国家规定时限予以核办.跨省转入、转出的,还须符合其他相关省份的学籍管理规定.
九、咨询电话
电话:57606664(高中) 57635598(初中) 87858115(小学)
十、办理地点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宏北街5号 窗口位置:道外区教育局第二办公区204室(高中) 道外区教育局第二办公区306室(初中) 道外区教育局第二办公区302室(小学) 十
一、编号 按照编制办提供的目录编号统一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