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gtbkwd | 2019-04-11 |
一、人员流动原则
(一)坚持余编进人原则.严格执行编制管理相关规定,在教育事业单位有空余编制且符合余编率规定的前提下,方可调入工作人员.
(二)坚持顺向调动原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相互调动或调动到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相互调动或调动到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可以相互调动.
(三)坚持职位(岗位)管理原则.进人单位要有拟进人员相应的空缺职位(岗位),否则调入人员不能享受原有职级和待遇.2019年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其岗位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当前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渝人社发〔2015〕83号)中 关于专业技术人员交流岗位聘用的问题 的相关规定执行. 1.乡镇属事业单位向区县属、市属事业单位交流的,区县属事业单位向市属事业单位交流的,严格按照空缺岗位及任职条件确定岗位等级. 2.乡镇属事业单位之间、区县属事业单位之间、市属事业单位之间交流,已聘人数少于专业技术岗位总数的,可保留原专业技术岗位层级的最低等级. 3.市属事业单位向区县属、乡镇属事业单位交流,区县属事业单位向乡镇属事业单位交流,原聘用岗位无空缺的,可用特设岗位聘用.
(四)坚持基本条件和基本服务期原则.区内调动的人员,一般要求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外地调动到我区工作的人员,一般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业务素质合格,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
近3个学年度考核 合格 等次及以上.具体规定如下: 1.在我区镇学校工作满3年且教龄3年以上,可以申请在镇与镇学校之间进行直接调动;
在我区镇学校工作满5年且教龄5年以上,可以申请从镇学校考试调入城区教育事业单位. 2.在我区城区教育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且教龄3年以上,可以申请在城区教育事业单位之间进行调动: (1)实验一小、实验二小、桃源小学、晶山小学等4所小学之间,可以申请进行直接调动;
长寿中学、川维中学、长寿一中、实验中学等4所中学之间,可以申请进行直接调动;
长寿一中、实验中学、长寿二中之间,可以申请进行直接调动. (2)其他城区同类学校、同类学段之间,可以申请进行直接调动. (3)从城区其他学校调入实验一小、实验二小、桃源小学、晶山小学等4所小学,除长寿一中、实验中学外从城区其他学校调入长寿中学、川维中学,坚持 凡进必考 原则. 3.从镇学校调入城区教育事业单位的,坚持 凡进必考 原则,须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