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9-04-13 |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注重工作实绩、群众公认、好中选优的原则,树立和宣传一批沉到社区、留在社区、热心社区、实绩突出的社区工作者先进典型,展示广大社区工作者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进一步加快和谐社区建设步伐.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6月
三、评选范围条件: 面向基层一线社区工作者,评选出在社区工作岗位上做出积极贡献,具有感人事迹,有良好群众基础和社会形象的社区干部职工.
(一)评选范围 全市从事社区工作的干部职工.
(二)评选条件 连续从事社区工作满3年以上,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健康的个人生活情趣,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处分和不良记录. 政治思想坚定,牢记党的宗旨,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敬业诚信友善. 工作作风扎实,具有良好的吃苦奉献精神,身系岗位,心系社区,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善于化解各种矛盾和纠纷,努力为居民群众办好事、解难事. 团结协作密切,服从社区党组织的领导,维护社区居委会的团结,积极支持、主动配合班子成员开展工作,善于团结和依靠群众,齐心协力完成各项社区工作. 岗位实绩显著,热爱社区,热爱本职,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勇于创新,本职工作特色鲜明,成绩突出.近三年考核考评 称职 以上,群众满意率在95%以上,个人或所分管的工作多次获得县级及以上表彰.
四、活动组织 成立港城 十大最美社区工作者 评选活动组委会,由市委组织部牵头,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等单位派员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在市委 两新 工委组宣处(市委组织部组织二处).各县区、各功能板块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做好本地区的组织推荐和评选工作.
五、活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5月上旬).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联合下发通知,在新闻媒体广泛发布活动启示,全面启动港城 十大最美社区工作者 评选活动.
(二)推荐申报(5月中旬至5月24日).各县区委组织部、各功能板块负责本地区推荐申报工作,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和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的基础上,推荐候选社区工作者(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所有推荐对象均要认真填写推荐申报表,并提交一篇2000字左右的参评事迹材料,同时上报 最美社区工作者 故事、 最美社区工作者 照片、 最美社区工作者 视频等内容,于5月24日前直接报送或寄至:市 十大最美社区工作者 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朝阳东路69号市行政中心112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