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2019-04-22
桂价格〔2018〕6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 降低 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物价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 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8〕95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对我区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落实.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根据国家的要求,地方政府对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承担主体责任.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好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工作.要按照我区景区门票价格分级管理目录及管理权限的规定,压实责任,层层抓落实,确保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明显成效. 结合实际,稳步推进.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分批推进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工作的落实.降价以社会反映集中、现行价格水平较高的5A级景区为重点,并积极推进4A级及以下国有景区降价.因此,今年上半年已组织开展调研,并充分征求各方意见拟对部分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实施降价的地方,请于8月20日前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出台降价措施;

其他地方要加大工作力度,尽快提出实施方案,抓紧推进落实,确保今年9月底前降低一批偏高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

三、定期通报,加强督导.自治区物价局将全程跟踪各地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工作进展情况,定期通报相关工作落实情况.从今年8月份起,请各设区市物价局在每月20日前将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进展情况上报自治区物价局(商品价格处

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加强宣传,争取支持.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既要政府主导,也需要包括景区经营企业等各方面的支持配合.各地要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大力宣传取得的成效和典型经验,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2018年7月12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抄送:自治区旅发委,本局正、副局长,价格综合处,秘存.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价格综合处 2018年7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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