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2019-04-23

第七章 评标办法

5、采购文件的澄清 5.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如有需要澄清的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按谈判邀请函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到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将视情况在投标截止3日前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不标明疑问来源的书面答复函发每个购买采购文件的所有潜在供应商.

6、采购文件的修改 6.1在谈判邀请函中所述的谈判截止日期前,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 6.2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方式通知到已购买采购文件的所有潜在供应商,并构成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6.3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6.4为使供应商有充分的时间对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代理机构可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 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写

7、要求 7.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谈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谈判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谈判将被拒绝. 7.2供应商应对本采购文件 项目需求 所列的所有产品进行投标.

8、谈判响应文件计量单位 8.1除在采购文件的技术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公制计量单位.

9、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内容) 9.1谈判响应文件包括下列部分: 谈判函 谈判保证金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报价表格 供应商及投标产品简介 供应商售后服务计划 政府采购政策性证明材料 供应商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9.2谈判响应文件应与采购文件要求的次序一一对应. 9.3采购文件中的标段,是项目采购不可拆分的最小单元.供应商应分标段编制谈判响应文件,提交相应的文件资料,拆包投标将视为漏项或非实质性响应予以废标.

10、谈判保证金 10.1供应商应按 采购项目资料表 中规定的数额向代理机构提交保证金. 10.2保证金为谈判响应文件组成部分之一,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谈判,将被视为非响应而被拒绝. 10.3未成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0.4成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定合同并经采购方对所交货物(服务)验收后五日内退还或转为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 10.5下列情况发生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

(2)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有意提供虚假材料;

(3)成交供应商因其自身原因拒绝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

(4)成交供应商未能在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提交履约保证金;

(5)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按时向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6)成交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条款.

11、谈判有效期 11.1谈判响应文件应自采购公告和文件规定的开标日起,在 采购项目资料表 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谈判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1.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可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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