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 2019-04-26 |
电话:0539-7229001 为使投标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投标单位提前缴纳 3)若证实供应商存在下列行为之一,将没收其报价保证金,因此造成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损失须由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弄虚作假或与其他供应商串通骗取中标;
报价截止时间之后至报价有效期终止期间撤回其报价文件;
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协议;
因成交人主观过错被废除;
法律法规规定其它损害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利益的情形. 8.基础资料提供 供应商确认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存在的缺项漏项或计算误差,应于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提出异议,视为供应商已认可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包含了本项目所需的基础资料全部内容. 如潜在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存在倾向性、排斥性等条款的,请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及时给予答复.谈判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招标采购单位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至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规定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谈判文件的收受人.未在要求的时限内提出,则视为谈判文件不存在影响竞争的不当条款.
二、谈判文件 9.谈判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解决.谈判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竞争性谈判公告 供应商须知 项目说明、要求 合同范本 附件 除本须知第9.1)款内容外,招标代理机构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或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临沂政府采购网(http://zfcg.linyi.gov.cn/)上发出的对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或变更内容,均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后,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报价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报价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承担;
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0.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供应商若对谈判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开标前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
若没有,视为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无任何异议.招标代理机构对截止时间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 谈判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同一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在收到该修改文件后1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文件. 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明确的内容为准.当谈判文件、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或在山东省政府采购(http://www.ccgp-shandong.gov.cn)、临沂政府采购网(http://zfcg.linyi.gov.cn/)的通知为准(若在政府采购网上发出通知,则视为所有供应商都已收到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 为使供应商编写报价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或在临沂政府采购网上通知所有购买同一谈判文件的供应商. 自谈判文件发布至正式开标前,供应商除就标书问题与采购人进行咨询外,禁止以任何其他方式与采购人进行沟通接触,否则予以取消投标资格. 11.解释权 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 谈判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