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 2019-04-28 |
7 2.3.7.1 投标文件 的份数 投标文件一式 叁份,正本 壹份,副本贰 份.(中标单位需在中标公示完成后三天内提交肆份投标文件副本).
8 2. 4.
1 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二份,单独提交.此表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自行下载并按要求填写盖章.
2、《投标人提交核查的原件一览表》,一式二份,一份按招标公告要求放进报名资料,一份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投标人授权代表、见证人签字后由投标人保存.格式及内容见第7章,投标人按表格内容要求提交原件供招标人核查.
9 2.4.2.1 投标文件 的包装 投标文件按正本和副本分别用内封套独立密封,在内封套面上标明 正本 或 副本 字样并加盖公章;
再将正、副本共用一个外封套包装密封并加盖公章.
10 2.4.3.1 投标文件 提交时间 及地点 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13年9月27日9:00~ 10:00时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地址:增城市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
11 2.4.3.1 投标截 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9月27日10:00时12 2.5.1.2 开标时间 2013年 9月
27 日10:00时公开开标;
(注: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招标文件第7章投标辅助资料内容中要求提供原件核查资料)及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在开标日上午10:00时前到达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递交投标文件并办理报到手续后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其为放弃投标,报到截止时间以交易中心提供的计时装置为准)
12 2.5.1.2 开标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地址:增城市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
13 2.6.5.1 递交履约保函及签订合 同期限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中标人向招标人递交履约保函并签订施工合同. 第2章投标须知2.1 总则 2.1.1 招标范围 增城市水务项目建设办公室就广州城市副中心(增城)增塘水库和西福河补水工程(标段四至标段十四)(第二次招标)的施工进行招标,现请愿意承包该工程施工的企业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工程概况及本次招标发包的合同工作范围详见《技术条款》第1章第1.1节和第1.2节.合同名称及其标段号为广州城市副中心(增城)增塘水库和西福河补水工程(标段四至标段十四)(第二次招标) 2.1.2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2.1.3 投标人的资格 2.1.3.1 投标人应是符合本次招标资格要求的企业法人. 2. 1. 3.
2 在签订合同前,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补充提交证明其资格合格的必要材料.若投标人未能按要求提交,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 1. 3.
3 不允许已参与本工程的设计、咨询、监理工作的企业法人参加本合同工程的投标. 2. 1. 3.
4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 1.
4 标段划分 2. 1. 4.
1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
11 个标段. 2. 1. 4.
2 投标人报名并对所有标段投标,但只允许投标人中一个标段. 2. 1. 4.
3 不允许任一个投标人以任何方式参加其他投标人对本次招标的投标. 2. 1. 4.
4 不允许任一个投标人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2. 1.
5 投标费用 投标人为准备和进行投标所发生的费用一概自理.不论投标人是否中标,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等的费用一律不予退还及补偿. 2.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