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 2019-05-01 |
(2)谈判响应文件的语言文字为中文汉字,如所提供的资料为外文的必须同时提供中文译文,外文与中文字相抵触的以中文为准;
(3)谈判响应文件的书面内容不得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4)谈判响应文件须采用书面方式,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如光盘、软盘等形式,须同时提供书面响应文件;
使用电报、电话投标一概不予接受. 5.谈判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对谈判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供应商应在2016年7月18日17:00分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谈判文件的每一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应立即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予以确认收到,否则视作已知悉. 6.报价 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采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投标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以 元 为单位;
投标报价包括工程材料费、人工费、验收费、税金等全部相关费用. 7.谈判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6000.00元(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6年7月14日至2016年7月18日17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