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 2019-05-02 |
一、招标文件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解释.
1、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由疑问的,应在购买或应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询问或疑问,未在规定的3日内提出询问或疑问的,视同投标人理解并接受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
1、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2、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视情取消、延长相关时间,不负责解释.
3、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4、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5、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视情组织答疑会.
三、投标报价 一个标的只允许一个报价,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四、投标文件的编写、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按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组成 编写投标文件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规格幅面A4纸(图纸等除外);
正文使用仿宋体四号字;
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制目录,逐页编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投标人承担;
牢固装订成册(原件包除外),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
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补错漏处,须经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和四份副本,并明确标注投标人全称、 正本 、 副本 字样.
3、投标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单位印章.
五、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资格审查资料正副本合并密封,统一装在一个密封袋中.
2、投标人应将商务技术标的正本、副本及图纸类等(如需提供图纸等其它资料的话)合并密封,统一装在一个密封袋或密封箱内(如有A3大小的图纸类,可单独密封).
3、投标报价表正副本须单独密封,统一装在一个密封袋中,不得出现在原件资料、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技术标等投标资料中.
4、所有原件放入原件包,单独密封.
5、密封后投标文件和报价表封面分别标明招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边缝处加盖单位骑缝章或骑缝签字,并注明于开标前不得启封.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开标后要求撤销投标的,采购人有权收取其全额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2、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项目评审结束后应尽快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原额退还;
中标人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原额退还.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有权收取其全额保证金作为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