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2019-05-05

七、关于环境保护管理要求

(一)东营市滨海热力有限公司东营滨海热电联产项目、华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东营金茂铝业高科技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必须按照《关于加快推进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指导意见》(鲁环发〔2015〕98 号),于2016年底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二)对华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污水(二期)深度处理工程 十三五 期间的COD、氨氮总量指标适时予以调整.对于已投产且已列入《山东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名单的东营市滨海热力有限公司东营滨海热电联产项目、华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东营金茂铝业高科技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按规定实施备案暂不需进行主要污染物总量确认,在分配 十三五 总量指标时应按备案意见予以分配或调整.东营鲁方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有色金属再生铜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落实重金属指标,严格整治,确保排放浓度要求和总量要求.重新启动园区环境容量核定工作,实行新的总量控制管理.

(三)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完善区内企业的环境档案;

对华泰集团等生产规模较大进行整体回顾性评价;

加强异味整治,园区内企业推行LDAR,配套VOC整治措施,园内企业污水处理站产生异味的构筑物全部加盖,恶臭气体抽出处理,东营黄河三角洲三峰生态能源有限公司完善恶臭治理措施,确保厂界达标排放.园区内未批先建、批建不一项目按照《山东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完善手续;

东营黄河三角洲三峰生态能源有限公司渗滤液处理站项目按规定时限完成扩建,配套完善固体废物填埋场所.

(四)落实国家生态工业园建设要求,加快园区生态环境建设,构建生态产业链.园区应依据原环评批复要求落实绿化带、隔离带建设,完善各项保护措施,以减少对各敏感目标的影响:园区的西侧设置300米的绿化隔离带,在园区的南侧设置150米的绿化隔离带;

主干道两侧设置至少30米的绿化带,在次干路和支路上控制10米的绿化带,并在杜邦西路西侧、方圆1#支路南侧、渤海路南侧水系沿岸设置沿河绿化带.园区功能区之间,应设置以道路+防护林为主要形式的的隔离带,隔离带的宽度原则上不小于50米.

(五)根据《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 十二五 规划》和《山东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 十二五 规划》,控新治旧,综合防治.坚持源头预防,严格准入,优化产业结构,降低产污强度,严格控制新增量,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将新增产能与淘汰产能 等量置换 或 减量置换 ,有色金属冶炼业严格控制新增产能.同时对园区建设发展对环境的累积影响仍需进一步加强追踪监测评价.

(六)加强园区环境风险防控,严格执行《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新材料园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履行滨海新材料园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职责,发挥滨海新材料园环境监管中心职能,加大监管力度,督促相关企业完成环境应急预案备案,落实《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新材料园区外1公里范围内不得新建居住、学校、医院、旅游设施等环境敏感性建筑物,仍按原审查意见执行.

(七)根据东营市城市总体规划、《东营广利港临港产业区分区规划》(东政字〔2013〕42号)、《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的意见》(东政发〔2016〕7号)等,针对盐化工企业,在不扩大现有装置产能的基础上,允许建设消耗现有氯气将氯带走的项目及高质高端产业链延伸项目,确保新建项目环境风险小,污染排放小.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8月10日 抄送:市环境监察支队,东营开发区环保局.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6年8月1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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