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5-11 |
企业在多年的生产服务中,积累了大量的生产经验和管理经验,提升了在无人机复合材料制品生产行业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促进当地无人机复合材料制品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44号令)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本项目属于 二十
六、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第74条 航空航天器制造 ―― 其它 ,因此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咸阳威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河北圣泓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河北圣泓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委托后,组织技术人员赴现场踏勘,调查了拟建项目情况,收集与研究了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生态环境资料以及有关该项目的技术资料,在认真分析建设项目和环境现状的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初步判定 (1)与产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中 鼓励类――十
八、航空航天――
5、航空航天用新型材料开发生产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陕西省限制投资类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投资类项目.该项目属于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符合陕西省 十三五 发展规划中产业政策,符合产业发展规划.项目已取得了礼泉县发展和改革局《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项目代码:2019-610425-37-03-000307)》(见附件二).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2)与《咸阳市礼泉县工业园总体规划(2015-2030)》及《咸阳市咸阳市礼泉县工业园总体规划(2015-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主要建设1条无人机机身及其配套零件生产线,1条无人机机翼及其配套零件生产线和1条无人机回收系统、发动机系统、设备安装系统相关零件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项目位于礼泉县工业园区机械制造区(见图1-1),规划相符性分析见表1-1. 《咸阳市咸阳市礼泉县工业园总体规划(2015-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7年9月7日取得《咸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咸阳市礼泉县工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咸环函[2017]369号). 表1-1 本项目与《咸阳市礼泉县工业园总体规划(2015-2030)》及规划环评相符性分析 序号 规划内容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1 用地性质 本规划三类工业用地为机械加工、小型配套企业.机械加工区:位于园区北部,属现状工业区用地,以机械制造产业为主,科技路以北,创新路以西区域. 项目租赁咸阳恒佳机械有限公司内现有厂房,咸阳恒佳机械有限公司位于礼泉县工业园区科技路北侧 符合
2 产业规划 园区产业分为两部分,其中一方面利用现状企业,发展机械加工产业,增加科技含量,发展高科技机械加工产业 本项目为无人机复合材料制品建设项目,专为无人机生产提供零配件 符合
3 规划及规划环评中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及要求 工业园区大气污染物防治应以预防为主,通过优化能源结构,推行清洁能源,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强化环境管理,对污染源实施浓度和总量指标控制;
加强工业企业废气污染防治,实施废气达标排放率100%,达到保护环境空气质量的目的 ①项目烘箱、干燥箱等均使用电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