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此身滑稽 2019-05-17

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①窗口提交.临朐县政务服务中心林业局窗口,地址:临朐县兴隆路创业大厦政务服务中心,联系

电话:0536―3715529. ②信函、传真提交.临朐县政务服务中心林业局窗口,地址:临朐县兴隆路创业大厦政务服务中心,邮编:262600,联系

电话:0536―3715529. ③网络提交.

网址:http://xzfw.linqu.gov.cn 2.获取收件编号 ①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的,窗口人员在中心内网系统录入信息时,可即时获得编号,申请人可现场领取. ②申请人通过信函或传真提交申请的,窗口人员在中心内网系统录入信息时,可即时获得编号,由窗口人员以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 ③申请人通过网络提交申请的,在其通过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录入信息并提交后,即可获取编号.

网址:http://xzfw.linqu.gov.cn 3.获取收件凭证 经审核,对材料齐全、填写无误、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出具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凭证内容包括:申请人信息、受理编号、接收方式、接收材料目录、经办人,联系方式、接收日期.申请人领取方式如下: ①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的,申请材料接收凭证由申请人即时领取. ②申请人通过信函、传真、网络提交申请的,材料受理凭证由窗口人员以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给申请人.

(二)受理 1.材料补正 ①属于窗口受理的,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做未申请处理的规定. ②属于信函、传真或网上受理的,受理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做未申请处理的规定,由窗口人员以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给申请人. 2.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①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登录中心内网系统自动生成受理通知书,并随即打印. ②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制作不予受理决定书,决定书内容要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法律救济途径等. 凭证的获取方式同补正材料的方式.

(三)办理进程查询 查询电话号码:0536―3715529 网络查询

网址:http://xzfw.linqu.gov.cn 查询步骤: 1.点击进入临朐县政务服务中心网站: http://xzfw.linqu.gov.cn 2.在首页找到办件查询栏,输入办件编号后点击查询即可查询到申报事项的办理进程.

(四)获取审批决定书 1.获取方式:窗口领取或由窗口人员邮寄送达. 2.决定书类型: 《出售、收购、利用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许可证》.

(五)流程图 见附件1

三、法律救济

(一)投诉 1.投诉受理:县政务服务中心督查投诉科负责对县林业局窗口人员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 2.投诉时限:对一般投诉要及时办理,并于3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重要投诉在3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可延长15日,在30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3.投诉处理 ①对信函投诉做到逐件拆阅、登记,及时处理;

②对网络投诉要及时登录收阅、打印登记,及时处理;

③对当面投诉应当分别单独进行,接待人员应当做好笔录;

④对投诉电话做到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

4.投诉渠道 政务服务中心督查投诉科:0536-3187621 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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