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此身滑稽 2019-05-18
昆山市教育局 昆教〔2017〕78号 昆山市教育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的通知 昆山开放大学,各中小学、成教校,有关幼儿园,各直属单位: 为更好地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更快地塑造一批适应昆山教育发展的名教师、名校长,特制定《昆山市教育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现下发给你们,请加强宣传,按时做好申报工作.

附件:昆山市教育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修订) 昆山市教育局 2017年6月30日 附件: 昆山市教育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修订)

一、指导思想 为鼓励全市教育工作者积极参与教育科研,在教育实践和教育理论的双重探索中,勇于创新,著书立说,交流思想,推广成果,以产生一批体现先进理念、具有昆山特色的教育研究精品,全面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理念和学科专业水平,引导更多的教师向科研型、专家型、学者型教师发展,提升昆山教育发展与创新的整体水平,特制订本奖励办法.

二、奖励成果类别

(一)专著.教师个人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出版有正式书号(国家出版总署可以查到)的理论性、实践性、启发性强的教育教学类著作,可获得2000―20000元奖励,细则如下:具体奖励数值由学术委员会根据专著价值商议确定. 项目奖励金额 正式出版后的首次奖励 10~20万字:1~1.5万元;

20万字以上:1~2万元. 获得昆山市政府哲学社会科学奖、自然科学奖

一、

二、三等奖追加奖励 6000元(一等奖)、4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 获得苏州市及省政府哲学社会奖、自然科学奖

一、

二、三等奖追加奖励 1万元(一等奖)、6000元(二等奖)、4000元(三等奖) 说明: 1.教辅类、学生用书、编写类、编著类书籍不属于专著. 2.著作获奖后,追加奖励在次年发放. 3.每人每年该项奖励最多不超过2万元.

(二)成果汇编.获得苏州市学科带头人以上荣誉的教师,独立出版有正式书号(国家出版总署可以查到)的教育教学类个人成果(个人论文、课题研究成果)汇编者,可获得5000―10000元奖励,细则如下: 项目奖励金额 正式出版后的首次奖励 5000元(10~20万字) 10000元(大于20万字) 获得昆山市政府哲学社会科学奖、自然科学奖

一、

二、三等奖追加奖励 5000元(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 获得苏州市及省政府哲学社会奖、自然科学奖

一、

二、三等奖追加奖励 8000元(一等奖)、4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 说明: 1.教辅类、学生用书、编写类、编著类书籍不在奖励范围. 2.每人每年该项奖励最多不超过10000元. 3.作品获奖后,追加奖励在次年发放.

(三)论文.凡是独立或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中文核心期刊"(北大版)的教育教学报刊上公开发表2000字以上的论文,或者在重要比赛中获得最高奖项的论文.可获得1000―6000元奖励,细则如下: 项目 2000~3000字3000字以上 中文核心期刊 1500元2000元 《教育研究》、《课程 教材 教法》、《中国教育学刊》、《人民教育》、人大资料中心转载 2000元3000元 江苏省"教海探航"、"师陶杯"、"五四杯"、"新世纪园丁杯"、职业教育论坛一等奖 2000元 说明: 1.内容一样的论文不重复奖励,以最高级别奖励为准. 2.一人有多篇论文发表、获奖最多按最高级别的2篇累计计算.

三、申报、评审和奖励办法 1.奖励以年为周期,每年申报一次(前一年成果). 2.每年5月份,申报者填写《昆山市教育科研成果申报表》(一式二份),并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报教育局教科室,验证无误后,申报者带回原件. 3.教育局成立昆山市教育学术委员会,由学术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估、审核和认定,确定奖励金额,每年教师节颁发奖金. 4.三个类别的奖励可以累计,但每人每年获奖最多不超过2.5万元. 5.该办法从2016年起施行. 6.本《办法》解释权归昆山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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