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 2019-05-20 |
电话:0751―3818362
七、报价的步骤 13. 报价文件的澄清 13.1任何要求对报价文件进行澄清的报价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报价文件规定的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报价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会议内容或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报价文件的潜在报价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13.2报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要求对询价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询价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报价人. 14. 报价审查:审查报价文件是否对询价文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对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应实行现场告知,由询价小组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该供应商,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15. 询价小组进行综合评议.对提供产品质量、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规定最低要求的供应商归列为推荐成交的候选对象,采购人依照候选供应商的报价顺序,以有效报价最低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6. 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有节能、环保标志的产品. 投标人所投项目内含节能、环保产品的投标报价占投标总价60%或以上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对设备采购具有节能、环保标志的产品评审得分低于其同类的其他产品10%以内的,确定为中标产品. ①属于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中品目的产品,提供: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 中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节能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www.cpc.com.cn/)上发布;
②属于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中品目的产品,提供: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中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http:/www.sep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