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5-23 |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改)》(2016年11月7日修订);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年11月29日发布施行);
8、《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
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
10、《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 地方政策、法律、法规
1、《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2年7月26日修正);
2、《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
3、《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粤环函【2005】111号;
4、《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2011】14号);
5、关于印发《东莞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十三五 规划》的通知(东府办【2011】 110号;
6、《印发的通知》(粤环〔2012〕18号);
7、《印发广东省 十二五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2〕238号);
8、《关于发布《广东省高危废物名录》的通知》(粤环〔2008〕114号);
9、《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东莞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粤府函【2014】270号);
10、关于印发《东莞市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实施意见》的通知(东环【2014】190号);
11、《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4年本)》(粤发改产业【2014】210号);
12、《东莞市产业结构调整规划(2008~2017)》东府【2009】5号;
13、《东莞市产业导向目录(2008年本)》;
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属性 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属性如下表所列: 表4 建设项目环境功能属性一览表 编号项目类别1水环境功能区 寒溪河(大朗段)目前属Ⅳ类功能区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2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 项目所在地属于二类区域,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3 声环境功能区 项目所在地属于3类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4 是否基本农田保护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