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 2019-05-25 |
我公司对转让方挂牌处置的资产现场情况都进行过充分了解和确认,完全认可标的资产在型号、数量、质量等方面的状况及建构筑物的拆除范围,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包括受让后进行拆除作业的环境和安全风险),确认了标的的拆除范围、界限内不得开挖动土. 同时,我公司经现场充分了解并确认以下不属于本次资产转让项目的资产:
一、标的界区内的已标识非本次转让标的的物资.
二、标的界区内的树木、地下及延伸入地下的电缆、管道、建构筑物、设备基础等地下物资.
三、标的界区外的其他南化集团资产. 意向受让方(踏勘人)转让方: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注: 《现场踏勘确认书》一式叁份.意向受让方携带盖章原件赴现场踏勘,踏勘后转让方盖章确认;
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向交易所提交一份《现场踏勘确认书》作为报名先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