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 2019-05-26 |
17 工程质量保证期限:一年
18 保函分为投标担保及履约担保 供应商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进行融资. (具体格式内容详见附件
1、3) 注:有关政府采购项目投标、履约、融资引入担保机制办理流程详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通知公告中《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
第一章 谈判须知 第一部分 谈判项目综合说明 项目名称: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沙河口大队楼房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DDZTB2014155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谈判内容:本次采购工程为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沙河口大队楼房维修改造工程项目,供应商需认真阅读本项目的谈判文件.
一、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1、采购内容 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沙河口大队楼房维修改造工程(详见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沙河口大队楼房维修改造工程中所用材料应为国标产品
二、其它要求
1、供应商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采购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报价.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报价;
供应商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供应商.
3、供应商需根据本谈判文件的要求及现场情况,详细了解本次谈判工程基本情况,并且结合采购人的相关要求及现行规范做出本次改造工程的具体报价.
4、所有供应商需认真考察现场,仔细阅读本谈判文件.
5、供应商报价应包含与本工程有关的工程费、管理费、劳保费、税金、风险、采购代理服务费等一切费用.
6、本工程项目谈判在现有谈判条件下(谈判文件规定、现场踏勘情况及实际工程测量等)合同总价一次包死.
7、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合同期内的各种风险,包括漏项、现场管理条件、施工条件、建筑材料价格变动和各种税费、施工措施等,合同总价不再变化.
8、供应商必须对本次工程现场进行踏勘.
9、供应商依据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等资料并自行考虑风险因素计算投标报价.一旦中标,投标综合单价将不会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得到调整.
10、投标报价中综合单价应包括工程量清单项目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以及施工合同中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供应商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他项目的综合单价及合价中而不予支付.
三、付款方式 全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总工程款的95%,剩余的总工程款(即总工程款的5%)做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保证金一次性付清(无息).
四、项目实施地点 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定地点.
五、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工.
六、保修期 供应商对完成的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期限为国家规定的相关工程保修期限.在保修期内,如果发生非使用方面原因故障,供应商要免费更换或维修有缺陷的工程,直至达到终验指标和性能要求.供应商必须对完成的工程的保修期及相关费用做出明确的书面承诺.
七、合同的组成 由工程施工合同、采购公告、谈判文件及谈判响应文件等组成.
八、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符合现行施工验收质量标准要求.
九、供应商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