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9-05-26 |
1、提交的法人委托书、资质证明等所有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的规章制度,遵守《市城管局预选承包商管理规定》和市绿化处内的规章制度;
3、认真负责地参加市绿化处投资工程的投标竞争,按照"守合同、重信用"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遵守社会公德,强化质量管理,保证服务质量;
4、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公平参与竞争,不采用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参与项目招投标,不以行贿、受贿等非法手段谋取利益;
5、与市绿化处友好合作,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如有以上违反行为,我方自愿接受深圳市绿化管理处做出的取消名录资格的决定,以及依照有关法律给予的处理或处罚,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特此承诺. 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 (企业公章) 年月日承诺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