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2019-05-26

13.3 投标人应填写并提交招标文件所附的 资格证明文件 . 14.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4.1按照规定,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主要货物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4.2货物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报价表中对货物来源地的声明. 14.3证明货物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投标人应提供: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说明;

(2)逐条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评议,指出自己提供的货物、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或逐条填报投标报价表的技术规格响应表. 14.4投标人在说明上述第14.3(2)的规定时应注意:招标文件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设备参照的标准、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对投标文件具有限制性. 15.投标保证金 15.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基本户打入江苏兴盛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账户.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第15.6条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5.2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采购人将视其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5.3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期限: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方式:未中标单位将保证金单据交采购代理机构集中办理. 15.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特殊情况下按第17.2条规定执行. 15.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15.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至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撤回其投标的;

(2)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

(3)投标人之间被证实有串通(统一哄抬价格)、欺诈行为的;

(4)投标人被证明有妨碍其他人公平竞争、损害招标采购单位或者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

(5)投标人代表被证明在评标期间与采购人代表、评委、监督委员、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有私下接触的;

(6)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第33条规定签订合同的;

(7)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第34条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15.7中标人若发生本条第15.6款中的任何一种行为,一经查实,采购人及交易中心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6.投标管理费 16.1本次采购暂免收中标管理费. 17.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有效期为采购人规定的开标之日后六十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采购人的这种要求而放弃投标,采购人在接到投标人书面答复后,将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五天内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第15条有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和退还的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