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2019-05-30
中山市古镇镇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用化学药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中山市古镇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2年7月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投标邀请函中山市古镇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 交易中心 )就中山市古镇镇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用化学药品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等 招标项目名称:古镇镇水务有限公司化学品采购 招标项目简要内容:化学品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书》,包括货物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

二、合格的投标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独立于采购人和交易中心的供应商;

投标人有能力提供货物及服务的生产商或经生产商授权的合法代理经销商,如投标人是所投药剂的经销商,投标时需提供生产厂商出具针对此次招标内容的项目授权书(原件备查) 投标人根据用户需求提供拟投的主要产品(聚合氯化铝、聚丙烯酰胺)质量检验报告(原件备查);

2009年至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记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免费在中山市政府采购网下载.

四、本工程项目不设预付款

五、关于本次招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2年7月31日上午8:30-9:30 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7月31日上午9:30 开标时间:2012年7月31日上午9:30

4、开标地点:中山市古镇灯饰研发中心三号楼2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7室

五、采购人、交易中心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古镇镇水务有限公司 采购人联系人:邓生 采购人联系

电话:0760-22389967

2、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中山市古镇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点:中山市古镇灯饰研发中心三号楼2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3室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

电话:0760-88750828 传真:0760-88750828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说明 招标范围: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在招标文件中凡有 标识的内容条款被视为重要的响应要求、技术指标要求和性能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此作出回答并完全满足这些要求不可以出现任何偏离,如果出现偏离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定义及解释 工程:指投标人为满足《用户需求书》要求而提供的所有工程施工. 货物:指所有的由投标人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而提供的设备、仪表、工具、备件、软件、图纸和其它材料. 服务:指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供应、安装、调试、验收、保障服务、技术支持、系统维护及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以及其他伴随服务. 采购人:中山市古镇镇水务有限公司. 投标人: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的依法成立的公司或其他组织. 交易中心:中山市古镇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日期:指公历日. 时间:指每天24小时制. 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 书面形式 ,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通讯文件,包括电报和传真发送.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按《投标邀请函》的规定. 纪律与保密事项 凡参与招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均应自觉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除投标人被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外,从开标至签订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文件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标委员会、交易中心以及采购人联系. 从开标至签订合同期间,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和交易中心施加任何影响或对采购人的比较及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投标人不得串通作弊,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人,扰乱招标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 获得本招标文件者,应对文件进行保密,不得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若有要求,开标后,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的保密的文件和资料. 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他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完成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保证 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给交易中心、采购人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知悉 凡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被视为已充分认识和理解了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影响事项和困难、风险等情况. 如投标人认为本招标文件中存在 不合理的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或有其它问题的,应当在开标时间至少三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须签字盖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向交易中心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反映,逾期或匿名反映的将不予受理.开标前未提出的则视同投标人已充分理解并愿意按照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执行.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交易中心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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