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2019-05-30

电话:0760-22357777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联系人:赵小姐 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盛景尚峰A2座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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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60-22359610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15年01月19日 第二部分 报价人须知

(一)总则说明 谈判范围:见本谈判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在谈判文件中凡有 标识的内容条款被视为重要的响应要求、技术指标要求和性能要求.报价人必须对此作出回答并完全满足这些要求不可以出现任何偏离,如果出现偏离则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定义及解释 货物:指所有的由报价人为满足谈判文件要求而提供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服务:指报价人提供的所需相关服务以及用户需求书中要求的其他服务. 工程:指完成项目需要的安装工程. 采购人:中山市古镇镇水利所. 报价人:报价人是响应谈判、参加报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它组织.本次谈判对合格报价人的具体要求见本须知第3条.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谈判小组:谈判小组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谈判评审工作的临时性机构(其成员称为评委). 日期:指公历日. 时间:指每天24小时制. 合同:指由本次谈判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 谈判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谈判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谈判文件中所规定的 书面形式 , 包括纸质文件和电讯文件形式,既含手写、打印或印刷的文字资料形式,也包括电报、传真等通讯形成的文件. 合格报价人的基本条件 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函》第二条的规定. 纪律与保密事项 凡参与谈判工作的有关人员均应自觉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得谈判文件的潜在报价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谈判报价的其他情况. 谈判开始后,直至向成交报价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谈判意见等,均不得向报价人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除报价人被要求对报价文件进行澄清外,从谈判开始至收到《成交通知书》或《谈判结果通知书》期间报价人不得就与其报价文件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谈判小组、采购代理机构以及采购人联系. 从谈判开始至签订合同期间,报价人试图在谈判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谈判小组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或对采购人的比较及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报价文件被拒绝. 报价人不得串通作弊,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报价人,扰乱招标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 获得本谈判文件者,应对文件进行保密,不得用作本次谈判采购以外的任何用途.若有要求,谈判完毕后,报价人应归还谈判文件中的保密的文件和资料. 由采购人向报价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他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其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谈判完毕后,应采购人要求,报价人须归还采购人认为需保密的文件和资料,并销毁所有相应的备份文件及资料. 保证 报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资料和数据的真实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报价人知悉 凡参加本次谈判的报价人被视为已充分认识和理解了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影响事项和困难、风险等情况.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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