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刘洪平 男0903067 工业与民用建筑 合格 合格 注意事项: ⒈公示期5天(除节假日以外),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反映.
晋宁县监察局
7892287 晋宁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7894873 ⒉公示期满,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报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并电话通知其办理聘用手续. 二九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