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雨林姑娘 | 2019-05-31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份. 3.7.5 装订要求 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大冶市总医院 招标人地址:大冶市城北开发区东风路25号 大冶市人民医院感染院区一期建设工程设计项目(二次)投标文件 在2018年7月24日上午09时00分前不得开启(加盖公章)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7月24日上午09时00分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301室(大冶市大棋西路2号)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一致 5.2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密封、是否按要求盖章 开标顺序:按投标人签到的逆序依次唱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或以上单数.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收到书面评标报告后三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黄石招标与采购网、大冶政府网(招投标板块)发布,公示期不少于3日. 7.4.1 履约担保 按中标价的10%,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在交付审查合格的图纸后退还(不计算利息). 9.5 投诉方法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依法投诉. 监督
电话:0714―
3188050、
8764270、8763365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原件的递交 招标文件涉及的投标人资格、信誉、业绩、能力以及相关人员证件等证明资料的原件(简称原件)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原件与(原件审查表)一起装在资料袋(盒)中.投标原件审查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结束后退还投标人. 10.2 本项目合同签订和价款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本项目设计合同由大冶市总医院下属大冶市人民医院与中标人签订. 2.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完成项目招标范围和内容内的全部设计工作,提供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必需的全部设计服务工作(含设计、报批、图纸变更、现场指导等),实行固定总价包干结算.合同签订后十日内支付中标设计费的15%,由中标方全额支付给前期规划方案设计单位;
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支付中标设计费的20%;
施工图和消防设计审查通过后支付中标设计费的55%;
工程完工后支付中标设计费的5%,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余下的5%设计费用. 10.3 知识产权 投标人在其工作范围内应确保其各自独立准备的全部设计文件在中国境内外都没有且也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利技术或商业秘密,招标人拥有中标人所提交的全部设计文件的使用权和受益权,并用于招标项目. 10.4 未中标方案的补偿 不补偿. 10.5 本项目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原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标准85%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10.6 中心交易平台信息 服务费 本项目中心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按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的通知鄂价工服(2017)61号文规定收取,由中标人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