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5天午托 | 2019-05-31 |
(二)参加健身大会人员应以本人自愿、亲属支持为原则.
(三)参加单位须对参加健身大会人员的年龄和资格进行审定.大会组委会对参加健身大会人员进行网上公示.
(四)健身大会各项目活动组委会对在报名或活动中违反资格规定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参加资格及所在代表队已获奖项.
六、竞赛办法
(一)各项目竞赛均参照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老年体协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二)各单项竞赛规程是竞赛规程总则的配套性文件,由相关承办单位制订,报宜昌市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组委会审定后统一下发执行.在赛事(活动)中可策划多元体育文化、健康、养身等配套活动.
七、奖惩办法
(一)健身大会设优胜奖、优秀奖,获奖比例分别为参加队数、人数的60%、40%.根据项目特点可增设编排、创新、表演等奖项.参加健身大会人员均发给纪念证书.
(二)健身大会各项交流活动均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和最佳组织奖,颁发给具有良好体育道德风尚和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运动队.
(三)对违反参加资格、违反体育道德、违反参赛纪律的运动队(员)、裁判员,一经查实,将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处罚.
八、报名和报到
(一)各参加单位在各项目规程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将打印的报名表和电子版报健身大会各单项竞委会.
(二)各参加单位在报到时,参会人员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并提交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同时须附本人和家属签字的自愿参赛免责责任书和意外伤害险保险单.
九、经费
(一)各代表团(队)参加健身大会各项赛事活动的食宿费用按各单项规程规定标准执行,大会给与适当补贴,交通费用自理.
(二)健身大会各项赛事活动的组织费用,由主办单位给与补助,不足部分由各具体承办单位自筹.
十、代表团团旗和服装
(一)各代表团(队)自备团旗一面,颜色、字体自定,旗上标明名称(如xx市),规格为2.4m*1.6m,旗杆由大会统一备置.各代表团(队)须准备300字以内简介.
(二)各项目比赛服装,按照各项目竞赛规程、规则及其它相关规定执行. 十
一、赛事安全
(一)赛事主体承办单位是健身大会各单项赛事活动的责任单位,并为健身大会单项赛事购买综合责任保险.
(二)参加人员(含代表团官员)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突发急性病身故、附加意外医疗等保险.
(三)参加人员在报到时出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原件,对未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人员,不得参加健身大会竞赛活动. 十
二、其他事项
(一)各项目比赛均可冠以"杯名",服装上允许出现广告.
(二)各项比赛结束后,各承办单位应在10天内将竞赛秩序册、成绩册和工作总结各一式两份,报宜昌市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组委会办公室. 十
三、裁判长和裁判员 正、副裁判长由主办单位指派.按照需要,选派有经验的裁判员担任执裁工作. 十
四、设立仲裁委员会、赛风赛纪委员会和资格审查小组.负责比赛仲裁和比赛期间赛风赛纪的全面检查、监督及资格审查工作. 十
五、本规程的解释权与修改权属第一届宜昌市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委宣传部. 市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宜昌市体育局办公室 2018年1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