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 2019-06-03 |
电话:0769-22881456 3.5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链接:http://www.gdgpo.com/workEnchiridion.html)完成供应商注册登记 ,以及通过东莞市政府采购网或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建档入库(建档入库指南链接: http://czj.dg.gov.cn/dggp/portal/documentView.do?method=view&
id=2360453),由于未完成注册登记以及建档入库而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地址: 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11月27日上午09:00-09:30. 提交投标文件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七室. 5.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事宜: 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7日09:30. 开标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七室. 开标事宜:届时请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广东国政、采购人不负责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提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7.广东国政只接受已办理报名及登记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形式查询: 单位名称:广东国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何先生 联系
电话:0769-22881456 传真:0769-22881456 邮政编码:523000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簪花路中孚大厦第11层1107室.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及资金来源 1.1本次招标项目为东莞理工学校智能制造自动生产线采购项目(重新采购),详细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1.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预算为:人民币贰佰零叁万贰仟捌佰元整($2,032,800.00元). 2.定义 2.1采购人:东莞理工学校. 2.2供应商: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3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2.4日期:指公历日. 2.5时间: 指北京时间. 2.6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 2.7招标文件中所规定 书面形式 ,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方式,通讯方式包括专人递交或传真发送. 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3.3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1货物是指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应当是本国货物. 4.2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4.3属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提供所投产品应已列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注:该清单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请供应商打印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 4.4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或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采购人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4.5为保证产品来源的合法性和可靠性,经销商、代理商作为投标人,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后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产品来源渠道合法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协议、代理协议、原厂授权等),无法提供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或者重新进行招标. 4.6验收. 4.6.1验收工作由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单位)与供应商共同进行. 4.6.2在验收时,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或服务的相关资料,按采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