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9-06-04 |
二、兹委托 作为代理人,代为申请办理企业简易注销登记业务(代理权限:提交申请材料;
核对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修改申请材料中文字性错误;
领取登记决定文书.代理期限至 年月日). 代理人签署:代理人联系
电话:年月日有权签字人签署: 【注: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由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签名;
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由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署,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由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签名.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程序终结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签署;
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签署】 申请人签署: 【注:设此栏由申请的企业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