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9-06-09 |
1、供应商情况说明: 供应商简介(含供应商规模、银行资信、技术能力及装备水平等)、人员情况、典型项目介绍.
2、供应商资格审查材料,证明供应商符合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所有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可能导致无效响应且不允许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后补正.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 1)响应函(附件一);
2)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会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会的提供: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和本人身份证;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4)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纳税证明、社保缴费证明等,复印件)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附件四)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附件四) 8)投标人资格要求涉及的其它证明材料.
3、谈判报价: 谈判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
第四章.
4、项目技术和实施方案,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主题: 1)项目技术方案 2)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和管理计划 3)培训方案(含培训承诺中的所有培训,费用均由供应商负担) 4)技术支持、售后服务方案 5)优惠条款或承诺. 6)其他.
4、其他评审相关材料: 1)供应商应提交的各类证明资料;
2)上年度(2016年)财务状况报告 3)典型项目合同 4)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技术人员一览表(提供姓名、学历、年龄、资质证书情况、以往参加类似项目情况、在本项目中的责任等),明确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提供相关人员的职称或资格证书复印件,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本项目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记录证明;
5)供应商相关荣誉证明资料;
6)其他相关材料.
七、供应商应认真检查谈判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应及时向集中采购机构索取,否则责任自负.
八、响应文件的制作应当符合以下要求,否则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准备响应文件的正本1套,副本
2 套,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 正本 或 副本 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全部是打印件.供应商应按照要求,在正本规定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副本可通过正本复印.
3、全套响应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
4、谈判报价清晰准确,不存在影响其他供应商评分的严重错误.
九、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的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可以接受.
十、谈判保证金
1、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向集中采购机构交纳谈判保证金10000元整(以到账为准,拒绝以个人名义缴纳),谈判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后自行到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科领取收据.
2、在谈判时,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谈判保证金收款收据复印件(或执原件备查),对于未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不予参加评审. 预算金额低于50万元(含)的项目,谈判保证金暂缓缴纳.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上,200万元(含)以下的项目,已缴纳 诚信保证金 的供应商不再另行缴纳谈判保证金,响应文件中需要提供有效的 诚信保证金 收据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