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2019-07-31
河北金冬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新建年产60000吨塑料颗粒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批版) 建设单位:河北金冬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环评证号:国环评证乙字第3804号 编制日期:二零一九年一月 目录概述

1 1.

项目背景

1 2.环评工作过程

1 3.判定情况分析

3 4.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7 5.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8 1总论

9 1.1编制依据

9 1.2评价目的及原则

13 1.3环境影响因素的识别

14 1.4评价因子

15 1.5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

16 1.6 评价内容及评价重点

21 1.7评价标准

22 1.8 相关规划及基础设施介绍

25 1.9 环境功能区划

30 1.10 环境保护目标

30 2工程分析

33 2..1项目概况

33 2.2原辅材料消耗

35 2.3生产设备

38 2.4生产工艺流程及排污节点

39 2.5公用工程

44 2.6施工期污染源源强及拟采取治理措施

46 2.7运营期污染源强及拟采取治理措施

49 2.8厂区防腐、防渗处理措施

55 2.9 总量控制指标

55 2.10清洁生产分析

56 2.11拟建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

58 3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60 3.1自然环境现状与评价

60 3.2环境保护目标调查

68 3.3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68 3.4区域污染源调查

78 4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83 4.1环境空气影响及缓解措施

83 4.2声环境的影响及缓解措施

84 4.3水环境的影响及缓解措施

86 4.4固体废物

86 5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

87 5.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87 5.2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99 5.3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100 5.4声环境影响评价

105 5.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107 6环境风险评价

109 6.1 风险识别

109 6.2 评价等级的确定及评价范围

110 6.3风险事故源项假定与后果分析

110 6.4 风险事故影响分析

111 6.5风险防范措施

112 6.6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116 6.7小结

119 7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120 7.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证

120 7.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证

124 7.3噪声处理处置可行性分析

127 7.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可行性分析

128 7.5防渗措施可行性分析与论证

129 8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131 8.1社会效益分析

131 8.2经济效益分析

131 8.3环保投资效益分析

131 8.4环境效益分析

133 8.5结论

133 9环境管理与监测制度

134 9.1施工期环境管理

134 9.2 运营期环境管理

135 9.3监测计划

136 9.4企业信息公开

141 9.5 环保设施 三同时 验收清单

141 10结论与建议

144 10.1评价结论

144 10.2建议

149 附件附图: 附图: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周边关系图 附图3:平面布置示意图 附图4:分区防渗图 附图5: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图 附图6:经济开发区规划图 附件: 附件1:营业执照 附件2:备案证 附件3:规划证明 附件4:租赁协议 附件5: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 附件6:引用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 附件7:园区审查意见 附件8:委托书 附件9:建设单位承诺书 附件10:专家意见 附件11:审批基础信息表 概述 1.项目背景 河北金冬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公司位于吴桥县桑园镇长江东路北侧宣惠河西侧,法人代表为金长虹,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塑料制品加工销售. 由于塑料工业的发展,给人类带来巨大好处,却留下无穷的后患即 白色污染 .自从有了塑料制品,就不可避免地产生了旧塑料,并且随着时间推移,更多新原料投入使用,使得废旧塑料呈大幅度上升.由于废旧塑料在常温下不易老化降解,从而形成与日俱增白色污染,使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我国政府和各级地方部门相继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从事废旧塑料回收处理利用,发展循环经济,在税收上给予减税、免税或返还企业所得税等不同的形式扶持. 河北金冬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决定投资500万元,在现有厂房建设河北金冬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新建年产60000吨塑料颗粒项目,本项目不涉及废电子电器、废机电设备的拆解、废塑料再生等生产过程,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修正)》中鼓励类第三十八项 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中第29类 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废塑料等再生资源循环利用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已经吴桥县发展改革局备案通过(吴发改备字【2018】71号),详见附件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该项目属于

86、废旧资源(含生物质)加工、再生利用 ,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因此,河北金冬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委托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进行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等准备工作,对现有工程进行了调查,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编制完成了《河北金冬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新建年产60000吨塑料颗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环评工作过程 本次环评工作过程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制定的工作程序进行,见图2-1. 2.1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 我单位接受环评委托后,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结合有关规划和当地环境特征,按国家、河北省环境保护政策以及环评技术导则、规范的要求,开展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本项目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同时开展初步的环境状况调查.识别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筛选主要的环境影响评价因子,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确定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标准,最后制订工作方案. 2.2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 在准备阶段的基础上,做进一步的工程分析,进行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并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之后根据污染源强和环境现状资料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 2.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阶段 汇总、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根据项目的环境影响、法律法规和标准等的要求,提出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影响的环境管理措施和工程措施.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确定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和提出进一步减缓环境影响的建议,并最终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 3.判定情况分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该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河北金冬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委托我单位进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组织技术人员对本项目厂址进行了现场踏勘,较详细地搜集了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有关规定,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待吴桥县行政审批局批复后,作为项目建设和管理的依据. 本项目选址可行性分析 ①选址规划符合性分析 项目位于吴桥县桑园镇长江东路北侧宣惠河西侧,中心点地理坐标为东经116°25'

10.46 ,北纬:37°37'

35.53 .厂区东侧为宣惠河,南侧为长江东路,隔路为其他厂厂房,西侧及北侧为其他厂厂房. 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符合园区总体规划.厂址周围无其他自然保护区、文物景观、水源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敏感区. ②环境功能区划分析 经预测,建设项目运营后,区域内大气环境可以满足环境空气二类区的功能 要求;

声环境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区的要求,地下水能够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的要求.因此,厂址符合环境功能区划. ③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及卫生防护距离分析 项目生产车间的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据项目最近敏感点为项目车间界东南侧400m景庄村,可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④区位配套设施分析 项目厂址位于吴桥县桑园镇工业区,区域内交通便利,有利于原材料及产品运输. (2)产业政策分析 ①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所生产的产品为再生塑料颗粒,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鼓励类 三十

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15 三废 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 ,同时本项目已取得吴桥县发展改革局出具的备案证(吴发改备字【2018】71号),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②地方政府部门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河北省环境敏感区支持、限制、禁止建设项目名录(2005年修订本)》,拟建项目不属于其中禁止、限制类项目.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河北省区域禁(限)批建设项目的实施意见(试行)》(冀政〔2009〕865号)规定: 区域禁止和限制建设项目:环衡水湖周边县(市、区)禁止新建高耗能、高污染的建设项目;

全市范围限制高耗能、高污染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属于再生塑料产品,不属于《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河北省区域禁(限)批建设项目的实施意见(试行)》中禁止、限制类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年本)规定限制与淘汰类的产业,因此项目符合《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相关要求. ③项目与《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T364-2007)、《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2015年81号)、《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发改委商务部2012第55号)的相符性分析详见表3-1. 表3-1 本项目与法律法规的相符性分析 项目 具体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情况 企业的设立和布局 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是指采用物理机械法对热塑性废塑料进行再生加工的企业,企业类型主要包括PET再生瓶片类企业、废塑料破碎清洗分选类企业以及塑料再生造粒类企业. 项目采用物理机械法,进行塑料再生造粒. 符合 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所涉及的热塑性废塑料原料,不包括受到危险化学品、农药等污染的废弃塑料包装物、废弃一次性医疗用塑料制品等塑料类危险废物,以及氟塑料等特种工程塑料. 主要包括废弃的塑料编织袋、塑料瓶、塑料包装物以及其他塑料制品、农膜、工业塑料边角料等.本项目收购的废旧塑料不包括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废塑料,不包括被危险化学品、农药等污染的废弃塑料包装物,废弃的一次性医疗用塑料制品(如输液器、血袋)等,非进口材料,不含有油、有毒、有害等污染危险物). 符合 新建及改造,扩建废塑料加工企业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所在地区土地利用总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环境保护、污染防治规划.企业建设应有规范化设计要求,采用节能环保技术及生产装备. 项目位于吴桥县经济开发区,占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园区规划,企业建设应有规范化设计要求,采用节能环保技术及生产装备. 符合 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划确定或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不得新建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

已在上述区域投产运营的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要根据该区域规划要求,依法通过搬迁、转产等方式逐步退出. 项目位于吴桥县桑园镇长江东路北侧宣惠河西侧,不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划确定或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 符合 生产经营规模 塑料再生造粒类企业:新建企业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5000吨;

已建企业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3000吨. 项目为废旧塑料加工的扩建企业,年产60000吨塑料颗粒制品. 符合 资源综合利用及能耗 塑料再生加工相关生产环节的综合电耗低于5000千瓦时/吨废塑料 项目综合电耗为3000千瓦时/吨废塑料 符合 塑料再生造粒类企业的综合新水消耗低于0.2吨/吨废塑料 项目综合新水消耗约为0.1吨/吨废塑料 符合 工艺与装备 造粒设备应具有强制排气系统,通过集气装置实现废气的集中处理. 项目生产工序产生的熔融挤出废气通过 集气罩+烟气处理器+(前置过滤棉)UV光解净化装置+活性炭+15m高排气筒 处理. 符合 再生塑料制品或材料在生产过程中不得使用氟氯化碳类化合物做发泡剂 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使用氟氯化碳类化合物做发泡剂,仅用色母调整产品颜色. 符合 环境保护 企业必须配备废塑料分类存放场所.原料、产品、本企业不能利用废塑料及不可利用废物贮存在具有防雨、防风、防渗等功能的厂房或加盖雨棚的专门贮存场地内,无露天堆放现象.企业厂区管网建设应达到 雨污分流 要求. 本次环评要求该项目废塑料原料堆放于原料储存间,产品放于成品库房;

存放间车间为有顶棚的厂房,无露天堆放现象.厂区管网 雨污分流 . 符合 企业对收集的废塑料中的金属、橡胶、纤维、渣土、油脂、添加物等夹杂物,应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企业不具备处理条件,应委托其他具有处理能力的企业处理,不得擅自丢弃、倾倒、焚烧与填埋. 项目破碎、清洗、冷却等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循环使用,部分废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沉淀池污泥为一般固废,定期清运,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符合 废塑料加工利用单位应当以环境无害化方式处理废塑料加工利用过程产生的残余垃圾、滤网;

禁止交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单位或个人处置. 企业应具有与加工利用能力相适应的废水处理设施,中水回用率必须符合环评文件的有关要求.废水处理后需要外排的废水,必须经处理后达标排放.企业应采用高效节能环保的污泥处理工艺,或交由具有处理资格的废物处理机构,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理.除具有获批建设、验收合格的专业盐卤废水处理设施,禁止使用盐卤分选工艺. 项目破碎、清洗、冷却等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循环使用,部分废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沉淀池污泥为一般固废,定期清运,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符合 对于加工过程中噪音污染大的设备,必须采取降噪和隔音措施,企业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项目设备具有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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