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 2019-06-15 |
现特就债权申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权申报期间 债权人应于本告知发布之日起30日之内(自2018年12月24日起至2019年1月24日止)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对债权和有无财产担保等情况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二、申报材料查询与下载 公共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密码dehong123456. 请各位债权人登录邮箱查询、下载《债权申报须知》、《债权申报登记表》等相关材料. ?
三、申报地址及联系人、联系电话 申报地址:山东省东营市曹州路39号金汇大厦7层邮编:257091 联系人及联系
电话:王律师
18354618886、尹律师13864762102 山东达洋律师事务所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