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2019-06-17
《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规范》(试行) 京民防发〔2006〕16号 各区、县人防办、建委(房管局)、安全生产监督局: ????为安全使用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市民防局、市建委和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共同制定了《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规范》(试行),经首都地区地下空间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 二ОО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 ????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 安全使用管理规范 (试行) 第一条 总则 ???? ????

(一)为加强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的安全使用管理,保障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合理开发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

(二)本规范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平时用于商业、旅馆业、文化娱乐业、餐饮、医疗、车库、仓库、租赁住人、办公、生产车间(丙、丁、戊类)等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以下统称 地下空间 )的安全使用管理. ????

(三)地下空间的使用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四)地下空间的使用用途,坚持与其规划设计用途相一致的原则. ???? ????第二条 使用地下空间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 ????

(一)已按法定程序完成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 ????

(二)具有与实际使用功能相配套的给排水、卫生间、用电、消防、通风等设备设施. ????

(三)地下空间出入口应按设计规范使用,用于人员聚集场所的每个防火分区应具有2个以上的安全出入口,且人民防空工程应具备与居民出入相分离的室外主要出入口.人防工程地面管理用房应与其地下空间配套使用. ????

(四)安全出入口、相邻防火分区之间防火墙上的防火门、楼梯和疏散通道的最小净宽应符合以下表内要求. ???? ????工程用途 ????安全出口、相邻防火分区之间防火墙上的防火门和楼梯的净宽(米) ????疏散走道净宽(米) ????单面布置房间 ????双面布置房间 ????商场、公共娱乐场所、小型体育场所 ????1.40 ????1.50 ????1.60 ????医院 ????1.30 ????1.40 ????1.50 ????旅馆、餐厅、居住 ????1.00 ????1.20 ????1.30 ????车间 ????1.00 ????1.20 ????1.50 ????其它民用工程 ????1.00 ????1.20 ????1.40 ????

(五)卫生间应具备自然通风条件或设置机械排风装置,并在门的下部设有效截面不小于0.02平方米的固定百叶,或距地面留出不小于3厘米的缝隙. ????

(六)应有采光通风窗井或设置机械通风系统、空气调节装置,并使之保持良好状态. ????

(七)地下空间内的机械排烟设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应按照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和北京市地方标准《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

(八)安全出入口、疏散通道、楼梯口及公共活动场所等部位应按规定设置符合标准的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并保证其应急照明时间连续供电不少于30分钟. ????疏散指示标志应由疏散方向标志灯、荧光疏散指示标志和安全出口标志灯组成.疏散方向标志灯、荧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通道、楼梯间及其拐角处的墙面上,并不高于室内地坪1米,其间距不应大于15米;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