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 2019-06-21 |
7、国内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者,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关于工作经历
1、什么是 工作经历 ? 招考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是指具有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应的工作从事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2、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参照《关于公务员招聘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并结合实际情况认定. 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参加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 三支一扶 (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3、工作经历截止时间如何界定? 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24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4、具有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 具有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如果符合岗位规定的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岗位.
(四)关于专门岗位
1、什么是 专门岗位 ? 是指专门面向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中央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我省统一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 三支一扶 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我省报考者,并于2019年9月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由福建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服役期满,且于2017年4月24日至2018年12月31日之间退役的或2017年4月24日至2019年12月31日之间毕业的我省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含直招士官)进行招考的岗位. 其中,服务期满2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所有专门岗位;
服务期满1年(不含服务期为2年的提前离岗人员)的高校毕业生,限报考县(区、管委会)、乡(镇)事业单位专门岗位. 不属上述项目的考生不得报考.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或已参加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 专门职(岗)位 考试的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享受本次招考优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