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 2019-06-22 |
三、师范类毕业生档案转递 潍坊生源未就业毕业生档案管理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为进一步优化师范类毕业生档案接转模式,确保档案转递工作顺利开展,规范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程序,保证毕业生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为毕业生档案的查询、利用提供优质、便捷、准确的服务,请高校按照我市毕业生档案转递要求进行转寄:
(一)档案接收范围 1.我市只接收就业报到证报到单位为 潍坊市教育局 的全日制师范类省内高校未就业研究生、本科生的档案,专科毕业生档案请按规定转至潍坊市各县(市、区)教育局;
就业报到证签发到 潍坊市教育局 (含山东省教育厅)的全日制师范类省外高校毕业生档案请直接转寄至潍坊市各县(市、区)教育局(具体档案转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信息见附件2). 2.毕业时已落实就业单位且就业报到证派往接收单位的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档案,各高校按鲁人社字[2012]400号文件要求,直接转递到接收单位或人事代理单位. 3.我市不接收无就业报到证或非潍坊生源(或户籍地)未就业毕业生档案. 4.我市不接收毕业生个人自带、自送档案.
(二)档案接收时间 2018年潍坊生源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师范类)档案集中接收时间为7月2日至8月31日.9月1日以后再进行转递的毕业生档案请直接寄往我市各县(市、区)教育局.
(三)档案内材料要求 1.根据相关规定,毕业生档案内材料要齐全完整,档案内要附材料清单;
档案袋封面毕业生信息要书写工整清晰;
延期转递的毕业生档案,还需在档案转递单上注明毕业年度、延期转档原因. 2.档案材料须封好盖封章后才能装入机要袋或EMS袋中邮寄. 3.报到证副本须密封在学生档案袋中,不得将报到证副本粘贴在档案袋外;
不得将报到证副本与档案袋直接放入机要袋或EMS袋中邮寄.
(四)档案接转要求 1.档案转递前,请按相关规定在档案袋上粘贴标签.未粘贴标签的毕业生档案我市不予接收.标签格式如下: 毕业年份 学校名称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学历 专业 生源所在地(具体到县、区) 2.建立和发送电子版档案转递明细表.各高校根据档案标签格式加 EMS单号 (或机要号),以EXCEL电子表格形式建立电子版档案转递明细表.在邮寄档案前,省内高校将电子版档案转递明细表发至[email protected],省外高校发送至潍坊市各县(市、区)教育局指定电子邮箱(见附件2);
派专人送达档案的高校,可将档案转递明细表存至U盘中,交接档案时现场导出. 档案转递明细表内容如下: 序号 毕业年份 学校名称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学历 专业 生源所在地(具体到县、区) 3.档案转递明细表首、末页的填写.以电子版档案明细表信息为准,加首、末页,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纸质版加盖学校公章或毕业生就业部门章.邮寄档案的省内高校,将档案转递明细表与毕业生档案一并打包寄达;
专人送档的省内高校,可在档案交接时提供.我市将据此形成统一的档案转递登记表,为毕业生查询档案去向提供便利. 档案转递明细表的首、末页格式如下: 首页注明: **大学/学院/学校**年毕业生档案转递明细表 年月日末页注明: 转递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