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 2019-06-30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投标商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投标商必须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五)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并加盖公章);
(六)投标商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原件(原件). 注:列明原件的须装订到投标文件正本里面,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 投标人应当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事项、格式和规范等要求.
二、招标文件内容 5. 招标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5.1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5.2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5.3第三部分: 合同基本条款;
5.4第四部分: 附件;
5.5第五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及技术规范 6. 所用语言及计量单位 6.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有关招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为主. 6.2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7. 投标货币:人民币 8. 招标文件的修改 8.1在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在网上进行公示.该澄清或修改内容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已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悉后,应立即回函确认. 8.3为使投标人有充分时间修改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酌情延长招标日期. 8.4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招标有关的一切情况.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9. 投标文件应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9.1投标函;
9.2投标人出具的资质证明文件;
9.3提交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9.4开标一览表;
9.5技术规格偏离表;
9.6商务规格偏离表;
9.7投标资格声明;
9.8制造商或总代理出具的授权函;
9.9法人代表授权书;
9.10对技术和商务的响应条款及辅助资料;
9.11合同基本条款;
9.12其他资料等. 10. 投标文件的填写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条款要求及所附表格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文件. 11. 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对招标货物及服务的报价应当为所有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的总价(完税价).包括货物出厂价和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点的相关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伴随服务费及招标代理服务费等,不许提供备选投标报价方案. 11.2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全部货物进行报价.只对其中部分货物报价者视为非响应性招标. 12. 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和商务条款 12.1投标人必须依据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商务和技术规格,逐条说明其所投货物的适用性和不同之处. 12.2投标人所提交投标文件可包括文字、图纸、数据和电子文件等.提供保证货物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 12.3 外购件注明供货来源和生产企业. 13. 投标保证金 13.1投标人应提交15000元的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3.2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采取电汇形式提交: 金额:15000元 账户名称:永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