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 2019-06-30 |
四、项目特点及重点关注问题 本项目为硫精砂制取硫酸项目,生产工艺流程主要包括焙烧、净化、干吸、转化、尾气处理.结合本项目特点和项目区周围环境特征,本次评价重点关注如下问题: (1)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气(SO
2、硫酸雾)的净化处理、达标排放情况及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2)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的收集、净化处理、回用情况以及对周围地表水体的影响;
(3)项目运营期生产固废的处置措施及去向;
(4)项目运营期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及风险防范措施.
五、环评主要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政策要求,选址合理.在采取主体设计和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对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水、噪声、固废进行治理后,能够实现污染物的达标排放,不会对环境造成大的影响,不会降低当地的环境功能.项目建设符合总量控制原则,符合清洁生产的原则.项目建设对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而且得到了当地政府及公众的支持.在严格执行有关环保法规和 三同时 制度,认真落实主体设计及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该项目能够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1 总则 1.1编制依据 1.1.1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修订),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修订),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修订),2008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
《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修订),2016年11月7日起施行;
(7)《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 号)),2011.12.1;
(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4.24 修订;
(9)《 十三五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发〔2016〕65 号),2016.11.24;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7.3.1第二次修订. (11)《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 十二五 规划的通知》(国发[2011]42号);
(12)《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2013.9.10;
(13)《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2015年4月2日. 1.1.2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4.28修订;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 年版)》(发改委第
21 号令),2013.5.1;
(3)《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
(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39 号),2016.8.1;
(5)《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和的通知》;
(6)《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2006年2月14日实施);
(7)《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5号,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8)《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9)《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10)《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