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tar薰衣草 | 2019-06-30 |
3)谈判投标商对参加谈判产品技术性能的描述因欠缺或漏报而影响对谈判投标商的谈判响应性文件的评比,不利后果由谈判投标商承担;
4)谈判投标商在谈判响应性文件中所列出的所有货物、配件、软件等均视为包含在谈判项目以及报价中;
5)谈判投标商在本次项目中所提供的工程对于谈判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要求必须满足,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否则视为对谈判不响应;
6)招标机构发现具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有权宣布谈判程序和结果无效;
在涉及谈判的公证性与违法问题的调查或检查中,谈判投标商如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视其情节,招标机构也有权宣布谈判结果无效.招标机构同时报备同级财政部门确认,并对谈判投标商、成交投标商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7)招标机构可视谈判品目价格情况适当增加或减少招标数量,并保留拆包或取消招标某些品目的权力;
8)招标机构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招标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9)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2.1.4 谈判文件的制作 谈判投标商制作谈判响应性文件必须依据在招标机构购买的谈判文件,分三部分依次编写并装入同一本投标文件胶装密封,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具体内容包括: (1)资质证明文件部分,包括:谈判响应函、谈判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资质文件、公司情况、以及谈判投标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文件. (2)技术参数及相关资料部分,包括:技术参数说明、谈判货物偏离表、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检测资质的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产品说明书或彩页、技术支持及方案、服务保障等. 售后服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做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①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名单(加盖公章);
②说明投标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分别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和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
③培训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办法;
④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3)谈判报价部分,包括:谈判报价表、交工期、优惠率等. 2.1.5 谈判报价 此次谈判报价(须标明每各品目报价及合计报价,否则视为对谈判不响应).谈判价格应包括完成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范围全部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除非谈判文件另有规定,谈判报价应包括系统所需货物、安装、检测、调试、保修、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优惠率、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谈判价格采用唯一价格,即不得为某一范围价格,报价货币为人民币. 2.1.6 谈判有效期 谈判响应性文件在正式递交日期起60日内有效. 2.1.7 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数额及交纳方式: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 成交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交纳了质量保证金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予无息退还;
未成交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且无异议,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办理退款程序如下:持景泰县财政局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款凭单和投标人自己填写的投标保证金退款凭单.景泰县财政局将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电汇到登记的投标人开户行及账户上(投标人登记的信息如果有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对于未能按要求交纳谈判保证金的,招标机构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而予以拒绝,即视为对谈判文件未响应. 如谈判投标商有下列情况,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1) 在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其谈判响应性文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