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9-06-30 |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备注1.如投标文件中有英文或其它语种时,请翻译成简体中文. 2.中标供应商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递交招标代理机构,并覆盖合同中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的内容. 知识产权 中标投标人应保证,采购单位在使用该产品、服务及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任何第三方如何提出侵权指控,中标投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一、说明1.1 资金来源 1.1.1采购单位已拥有一笔资金.采购单位计划用该部分资金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款项. 1.2 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 招标机构 )是指依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证办法》取得招标资格并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本次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见投标资料表. 1.3 合格的投标人 1.3.1 投标供应商符合 投标相关资料明细表 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资格要求. 1.3.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且必须为投标项目产品的直接生产商或授权代理商. 1.3.3 一个投标人只能委托一个代表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一个代表只能代表一个投标人.如果投标人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如为信息系统采购项目,供应商不得为该整体项目或其中分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过设计、编制、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附属单位. 1.3.4 联合投标时必须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主投代表,并承担投标及履约过程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投标协议书》应对所有合伙人在法律上均有约束力. 1.3.5 采购单位有权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1.3.6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单位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3.7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 1.3.8 不接受任何投标人的选择性投标方案,同时也不接受任何供应商针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选择性报价. 1.4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4.1 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原产地,均应按采购单位的规定.本合同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货物和服务. 1.4.2 本款所述的 原产地 是指货物开采、生长或生产或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 1.4.3 投标人所提供的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货物,并能够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价格、交货期及时供货. 1.5 投标费用 1.5.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资料表中所述的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