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 2019-06-30 |
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回复确认的,将视为默认接受. 为使供应商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可自行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和推迟开标时间.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编制的原则 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内容,不准有空项;
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 无 、 没有相应指标 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中留有空项的,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有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 供应商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代理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文件编制格式其它特殊要求详见 投标资料表 . 投标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汉语)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汉语)的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汉语)为准. 投标文件中所有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构成 不管是供应商单独投标或是作为投标联合体的成员参与投标,每个供应商 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提交或参与了一份以上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作为分包人或允许或要求提交备选标的情况除外)将使其参与的全部投标无效. 10.2供应商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由商务文件(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和技术文件(包括技术响应、技术方案、样本资料等)组成,建议按如下顺序编制,建立清晰目录并胶装成册: 10.2.1商务文件部分应包括的内容见本须知
第八节 投标资料表 . 10.2.2技术文件部分应包括的内容见本须知
第八节 投标资料表 . 10.3本项目只允许供应商有一个投标方案,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方案和报价(包括有条件的折扣).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了选择方案和/或报价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应以货到 投标资料表 中标明的项目现场为基础,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完成通过合同验收并正常运转所必需的有关设计、生产、运输、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和技术支持和服务等所有卖方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除非另有规定,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种货物和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的其它要求详见本章
第八节 投标资料表 及
第三章 技术要求 的有关规定. 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开标一览表 和 投标分项报价表 .如果 开标一览表 中的报价与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不符,以 开标一览表 中的价格为准.供应商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对本次招标拟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价格,包括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 供应商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对每个品目内的各个组成(模块)给予详细分项报价. 供应商根据上述供应商须知第11.3条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其目的是为了方便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买方以任何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供应商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根据供应商须知第25条的规定,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投标货币 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供应商提交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使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满意,供应商在投标时应是来自供应商须知第2条定义的合格来源国. 供应商提交的中标后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满意: 如果供应商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供应商自己生产的,供应商应得到货物生产厂家同意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该货物的直接正式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