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9-06-30 |
龟兹矿业西井环评验收文号:《关于新疆龟兹矿业有限公司煤矿西井9万吨/年改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新环评价函【2010】71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受新疆龟兹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我院项目组人员在仔细研究了本工程的设计资料,对项目区进行了现场勘查、现状监测和公众调查后,结合工程特点和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特征,通过对工程相关资料和区域环境资料的分析,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于本矿产能报告阶段未能及时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故在此阶段进行补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建设项目特点 新疆龟兹矿业有限公司西井核准生产能力为0.9Mt/a,按照核准要求进行技术改造,故本次矿井地面设施及工程基本不发生变化,只按要求新建部分环保设施. (3)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会产生一系列的污染源及污染物,对项目区的空气、声、生态、水环境都会产生一定不利影响,根据本项目采用的工艺及所在区域的环境特征分析,本项目应重点关注项目建设投运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矿井污废水的污染影响及综合利用、矿区废气治理及固废污染防治及利用、 以新带老 问题的处理措施等方面,重点关注的问题是排水、地表沉陷、固废处置对库车河的影响,通过分析其影响提出相应防控措施,达到保护环境及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4)评价结论 本项目属煤炭采掘项目,生产规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炭工业十五发展规划及《阿艾矿区总体规划》要求,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及《新疆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等要求,同时本项目建成后可以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对推动当地经济以及增加当地就业机会也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本项目在落实设计文件及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及生态恢复措施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可实现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各项指标基本可满足清洁生产要求,对当地环境不会造明显的污染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基本可行的. 本环评报告书呈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审批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将作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企业实施环境管理的依据. 工作期间,我们得到了各级环保部门、监测站及建设方的指导和帮助,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1.总论 1.1评价目的与指导思想 1.1.1评价目的 为了把新疆龟兹矿业有限公司西井技术改造工程生产过程中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减轻到最低限度,使当地环境质量不致于下降,为建设单位做好各项环保工作及主管部门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通过评价主要应弄清以下问题: (1)在对项目现有的工程特征、环境现状进行详细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发展规划,分析项目建设是否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规划,生产工艺过程是否符合清洁生产和环境保护政策;
(2)通过项目区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监测,掌握项目区环境质量现状、存在问题、污染产生的原因及解决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