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2019-06-30

(5)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事故现场情况,落实指挥部下达的指示和决策;

(6)事故抢救结束后,指导事故单位清理事故现场及恢复生产工作;

2.3.3 治安保卫组 人员组成:由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等组成. 主要职责: (1)负责事故现场的治安保卫、危险区域警戒等工作,必要时,对周边地区实行交通管制,维持交通秩序;

(2)根据现场指挥的决定,指挥疏散、转移和安置危险区域内的人员和物资;

(3)负责人员疏散后的居民区的安全保卫工作. 2.3.4 医疗救护组 人员组成:由综合事务局及事故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1)落实救护车辆及药品器材,组织医疗单位对事故现场伤亡人员实施应急抢救治疗;

(2)及时转移事故现场的伤亡人员,组织有关专家根据现场情况确定抢救治疗方案,护送受伤人员至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 2.3.5 环境监测组 人员组成:由环保分局和有关专家参加. 主要职责: (1)迅速对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有关项目的监测,确定事故影响范围、影响程度等有关数据,并及时向指挥部及现场抢险指挥组报告;

(2)负责提出疏散区域和抢险救援方案的有关建议,协调相关单位对特种设备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 2.3.6 事故调查组 人员组成:由质监分局、安全城管执法局、经发局、公安分局、事故单位的主管部门组成(按规定属国务院、省、市政府或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调查处理的事故,由国务院、省、市政府或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决定参加单位和人员). 主要职责: (1)在事故应急抢救处理的同时收集事故现场有关事故物证;

(2)围绕事故发生的原因及责任,对事故单位有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

(3)核实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

(4)提交事故调查报告,查明事故原因及责任,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及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若事故的调查处理权限不属青岛市,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2.3.7 善后处理组 人员组成:由综合事务局、组织人事部、财政局、事故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 (1)负责事故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

(2)负责事故伤亡人员家属的安置;

(3)负责对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受伤人员进行医疗鉴定及后期治疗、经济理赔和社会救助;

(4)提交事故医疗费用报告. 2.3.8宣传报道组 人员组成:由党群工作部、质监分局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在事故发生后,按照专项指挥部的要求,组织各新闻媒体统一对外宣传报道,按规定向公众发布事故灾情等有关信息. 发布内容: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遇险特种设备概况、人员、乘客、操作人员及周边人群涉及情况;

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救助过程,包括已采取的措施、取得的进展、拟采取的措施等;

获救人员的医疗、安置情况;

善后处理情况及公众关心的其他问题. 3.预防与预警 3.1预防行动 3.1.1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网络.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为主体,以检验检测机构为支撑,以各重点企业为基础,设立安全管理员,积极发挥社会力量作用,逐步建立完善特种设备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动态掌握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及时获取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预警信息. 3.1.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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