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9-06-30 |
三、煤炭采选行业 为规范煤炭采选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协调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促进煤炭行业有序发展、合理布局和技术进步,根据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制定本环境准入条件.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煤炭采选项目相关的环境管理活动.
(二)选址与空间布局 1.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交通干线两侧200米范围以内,重要工业区、大型水利工程设施、城镇市政工程设施所在区域,军事管理区、机场、国防工程设施圈定的区域、伊犁河、额尔齐斯河等重要河流源头区、水环境功能区划为Ⅰ、Ⅱ类和具有饮用功能的Ⅲ类水体岸边1000米以内,其它Ⅲ类水体岸边200米以内,禁止建设煤炭采选的工业场地或露天煤矿, 存在山体等阻隔地形或建设人工地下水阻隔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