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 2019-07-01 |
1 2 术语
2 3 基本规定
3 4 防灾救灾建筑
4 5 基础设施建筑
5 5.1 城镇给排水、燃气、热力建筑、 5.2 电力建筑 5.3 交通运输建筑 5.4 邮电通信、广播电视建筑
6 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
8 7 工业建筑
9 7.1 采煤、采油和矿山生产建筑 7.2 原材料生产建筑 7.3 加工制造业生产建筑
8 仓库类建筑
12 本标准用词用语说明
13 条文说明
14 1 总则 1.0.1 为明确建筑工程抗震设计的设防类别和相应的抗震设防标准,以有效地减轻地震灾害,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抗震设防区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分类. 1.0.3 抗震设防区的所有建筑工程应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其抗震设防类别不应低于本标准的规定. 1.0.4 制定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的行业标准,应遵守本标准的划分原则. 本标准未列出的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工程,其抗震设防分类应按专门规定执行.
2 术语 2.0.1 抗震设防分类 Seismic fortification category for structures 根据建筑遭遇地震破坏后,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的程度及其在抗震救灾中的作用等因素,对各类建筑所做的设防类别划分. 2.0.2 抗震设防烈度 Seismic fortification intensity 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地区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度.一般情况下,取50年内超越概率10%的地震烈度. 2.0.3 抗震设防标准 Seismic fortification criterion 衡量抗震设防要求高低的尺度,由抗震设防烈度或设计地震动参数及建筑抗震设防类别确定.
3 基本规定 3.0.1 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划分,应根据下列因素的综合分析确定:
1 建筑破坏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的大小.
2 城镇的大小、行业的特点、工矿企业的规模.
3 建筑使用功能失效后,对全局的影响范围大小、抗震救灾影响及恢复的难易程度.
4 建筑各区段的重要性有显著不同时,可按区段划分抗震设防类别.下部区段的类别不应低于上部区段.
5 不同行业的相同建筑,当所处地位及地震破坏所产生的后果和影响不同时,其抗震设防类别可不相同. 注:区段指由防震缝分开的结构单元、平面内使用功能不同的部分、或上下使用功能不同的部分. 3.0.2 建筑工程应分为以下四个抗震设防类别: 1特殊设防类:指使用上有特殊设施,涉及国家公共安全的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等特别重大灾害后果,需要进行特殊设防的建筑.简称甲类.
2 重点设防类:指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生命线相关建筑,以及地震时可能导致大量人员伤亡等重大灾害后果,需要提高设防标准的建筑.简称乙类.
3 标准设防类:指大量的除
1、
2、4款以外按标准要求进行设防的建筑.简称丙类.
4 适度设防类:指使用上人员稀少且震损不致产生次生灾害,允许在一定条件下适度降低要求的建筑.简称丁类. 3.0.3 各抗震设防类别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标准设防类,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抗震措施和地震作用,达到在遭遇高于当地抗震设防烈度的预估罕遇地震影响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安全的严重破坏的抗震设防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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