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2019-07-01
锅炉使用登记明白纸 使用单位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时,应当逐台(套)填写使用登记表,向登记机关提交一下相应资料,并且对其真实性负责:

1、《使用登记表》一式一份(表格下载地址:http:// www.

rz12365.gov.cn(日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下载);

或者从[email protected]邮箱( 密码:8179099)下载;

2、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

3、锅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含锅炉产品数据表);

(原件、复印件)

4、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证书;

(原件、复印件)

5、锅炉能效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余热锅炉除外) 锅炉房内的分汽(水)缸随锅炉一同办理使用登记,锅炉与用热设备之间的连接管道总长小于或者等于1000米时,压力管道随锅炉一同办理使用登记,登记时另提交分汽(水)缸,压力管道元件的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 使用登记表除打印一份外,需发送电子版到邮箱[email protected]. 备注:以上材料均逐份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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