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2019-07-01

(六)对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 1.久兴煤矿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事故,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处60万的罚款;

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处190万元的罚款;

鉴于久兴煤矿存在瓦斯突出的重大安全隐患,依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第十五条的规定,由兴义市人民政府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根据论证结论逐级报请省人民政府作出是否关闭煤矿的决定. 2.贵州甲盛龙集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煤与瓦斯突出鉴定工作不规范,鉴定报告失真,由贵州煤矿安监局报请国家安监总局暂扣其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

四、同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防范措施建议.请你州督促有关单位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并举一反三,严格落实事故调查组提出的防范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有关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切实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监管,确保安全生产. 请纪检监察机关按干部管理权限落实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党、政纪处理意见和建议;

由司法机关对相关人员立案侦察并依法作出处理;

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经济处罚,由盘江分局依法予以落实.请将处理落实情况于2018年6月30日前报我局备案. 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8年3月2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抄报:贵州省人民政府,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抄送:省监察委、能源局、公安厅、检察院,兴义市人民政府,贵州甲盛龙集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久兴煤矿. 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 2018年3月21日印发 附件1: 黔西南州兴义市雄武乡久兴煤矿 12・5 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报告 2017年12月5日2时40分,兴义市雄武乡久兴煤矿1175运输巷掘进工作面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5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736万元. 事故发生后,矿方未按规定向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兴义市雄武乡派出所接群众电话举报,经核实确有事故发生后,按规定报告了事故. 接到事故报告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黄玉治及省政府有关领导立即作出重要批示,对事故抢险、善后处理及事故调查工作作出了要求;

黔西南州委常委、兴义市委书记许风伦、州政府副州长周舟率州有关部门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有关单位部门全力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和指导善后处理工作.贵州省安全监管局、贵州煤矿安监局局长李建民率有关人员及时赶到事故现场,指导事故抢险救援及事故调查工作. 12月6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成立了以贵州煤矿安监局盘江监察分局(以下简称盘江分局)局长姜周林为组长,黔西南州安全监管局局长陈远华、能源局局长任爱佳、盘江分局副局长吴开敏为副组长,盘江分局、黔西南州安监局、能源局、公安局、监察局、总工会等部门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兴义市久兴煤矿 12・5 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组,并邀请黔西南州检察院派员参加,对事故进行全面调查. 事故调查组经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和技术鉴定分析,查明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分清了事故责任,并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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