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 2019-07-01 |
27 号 贵州大黔锦塑业有限公司: 根据《贵州大黔锦塑业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下称《报告表》)及其评估意见(六盘水环评估表〔2018〕411号),批复如下:
一、该《报告表》编制规范、工程分析明确,所提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基本切实可行,可以作为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项目位于六盘水市钟山经济开发区(红桥新区),租用六盘水鑫钢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厂房进行改造,通过外购聚氯乙烯颗粒等主要原材料,经热熔、定型、冷却等工序,进行PVC管、PPE管、PPR管生产,设计生产规模为PVC管:3500t/a、PPE管:4400t/a、PPR管:1900t/a.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含PVC管生产线10条、PPE管生产线10条、PPR管生产线12条)、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办公区及员工宿舍、食堂,并配套建设废气治理、固废收集等环保设施.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6万元.我局同意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和管理. 1.项目租用已建成的生产厂房,施工期主要进行厂房分隔、设备安装以及环保设施的建设,须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用喷洒防尘、设置围墙等措施,避免施工扬尘对周围的环境造成影响.施工人员利用周边现有生活设施.选用可靠的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音降噪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施工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分类堆放,定时清运至相应部门指定地点堆放. 2.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排放,挤出工序冷却水经循环水池收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 3.项目生产过程使用电力等清洁能源,严禁使用燃煤等非清洁能源.项目生产车间分为PVC管材生产区、PPE管材生产区、PPR管材生产区(2个)4个生产区,各生产区原料加热熔化及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分别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统一引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外排;
同时,加强厂区日常环境卫生管理,确保外排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要求后引至楼顶排放. 4.项目各生产设备均须置于生产车间内,挤出机、切割机、粉碎机、空压机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消声、减振措施;
严格管理进出车辆,确保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5.项目废气治理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活性炭和机械设备运行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均属于危险废物,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统一分类收集管理,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设置一般固废堆存间,塑料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外售原材料供应商进行造粒;
废弃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回收厂家综合利用;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6.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制定并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加强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杜绝废气超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