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5天午托 | 2019-07-01 |
2 招标人名称:大连市建设学校
3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元.保证金可以是支票、汇票、银行保函或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的一种(支票或汇票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支票或汇票).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如递交支票请于2015年11月6日下午16:00前到信利达(大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大连市西岗区民权街47号)财务部递交(北京时间每天8:30―11:
30、13:00―16: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外地企业若要汇款,请汇至 户名:信利达(大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盛京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
帐号:
0660100102000013346 (支票、汇款以到帐时间为准).若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潜在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投标(现金可在开标当日当面递交) 注: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适用于谈判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银行预付款保函的担保;
办理的详细流程请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通知公告窗口中《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 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
电话:(0411)39917759 传真:(0411)39917780
4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
5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数量及封装要求:
1、投标文件应有章节目录,每页都有页码标注.
2、投标文件应采用胶装.
3、1套正本,5套副本,正、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一套(U盘),电子文档应与书面文档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书面文档正本为准.
6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当日在(2015年11月13日9:00至9:30),到开标地点当面递交.
7 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5年11月13日9:30(北京时间) 开标日期及时间:2015年11月13日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区(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8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9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0月24日起至2015年11月4日每天8:3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刘智航 刘永澎 联系
电话:(0411)84805690 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民权街47号10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煤炭供应商;
(二)自2012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0月1日止具有煤炭销售业绩不少于三项(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且三年内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良记录.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1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
12 供货要求:
(一)供货时间:采购方指定时间,全部供货完成.
(二)供货地点:大连市建设学校煤场.
13 样品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所投采暖燃煤样块(不少于500g),样块将作为综合评分的一部分,并于会议结束后,现场封存.招标人将对样品进行抽样检测,费用由中标方支付.如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样品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按无效投标处理.
14 本项目投标报价应包含货物的运输、装卸等其他一切费用,招标人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15 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30万元. 注: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拦标价)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