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2019-07-01
2017年蓝天行动目标任务分解 序号 类别 主要目标 主要措施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1 加快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 完成我区300辆黄标车淘汰任务 制定黄标车淘汰工作责任和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职责,在实施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政策基础上,开展黄标车限行(禁行)和闯禁执法,严格黄标车定期检验和抽检等措施,引导和促进车主自觉淘汰黄标车,确保完成全年黄标车淘汰目标任务.

区公安局 区交委、 区环保局 2017年12月2负责300辆非营运黄标车淘汰工作,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而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机动车,发布其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的公告;

距离《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要求使用年限1 年以内(含1 年)的机动车,不得变更使用性质、不得办理转移登记;

加大城区黄标车限行闯禁和冒黑烟车辆执法力度,对黄标车限行闯禁和冒黑烟车严肃查处. 区公安局 2017年12月3负责营运黄标车淘汰工作,对黄标车不予配发道路运输证,将已注销道路运输证的营运黄标车车辆信息及时报送公安车管及环保部门. 区交委 区公安局 2017年12月4对属于党政机关公车改革范围内的黄标车不予拍卖,于今年10月底前全部淘汰. 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17年8月5督促持股国有企业加快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今年8月底前全部淘汰. 区国资管理中心 2017年8月6对提前淘汰黄标车的车主实施补贴,切实提高车主淘汰黄标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区财政局 区环保局 2017年12月7加大黄标车淘汰工作督查力度,将黄标车淘汰工作任务推进和完成情况纳入重大督查事项,对黄标车淘汰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 区督查室 2017年12月8加强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报废车辆依法解体;

加大对二手车交易市场的监管力度,督促二手车交易企业严查交易车辆有关证件,防止报废汽车通过二手车交易市场流入社会. 区商务局 2017年12月9臭氧污染防治工作 推动我区三环高速公路以内2家烧结砖瓦企业转型升级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重点区域烧结砖瓦企业大气污染整治深化蓝天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2017〕20号)要求,推动我区三环高速公路以内2家烧结砖瓦企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绿色发展. 区环保局 区发改委、区经信委、区安监局、平桥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0 完成10家餐饮经营单位油烟治理. 抓好城区餐饮单位油烟治理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大型食堂油烟治理.完成10家餐饮单位油烟治理,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实现达标排放,建立运行台账、保持维护记录. 区环保局 区食药监局 2017年12月11 加大力度打击销售不合格油品的违法行为. 禁止销售国四标准及以下车用汽油、柴油,禁止水上加油站向船舶销售重油、渣油. 区商务局 区交委、 区工商局、 区质监局 2017年12月12 禁止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使用重油、渣油等高污染燃料. 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台账,开展施工机械排气污染控制工作. 区城乡建委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3 加大扬尘污染控制力度 创建扬尘示范工地5个. 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控尘八项规定,继续实施"黑名单"管理,督促建设单位把控制扬尘经费纳入工程造价,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处罚控尘不达标的施工单位.在污染天气时,禁止土石方施工和外运,禁止控尘不达标的工地施工. 区城乡建委 巷口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4 创建扬尘示范道路5个. 推行主、次干道"以克论净"的道路扬尘考核机制,抓好道路扬尘、脏车入城、运输扬尘、裸地扬尘管控工作,确保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扫率保持在85%以上.完善道路冲洗和清扫保洁规定,增加冲水频次,确保道路见本色、绿化带无明显积尘,避免绿化带种植覆土污染道路.加大高性能清扫保洁车的投入,保障运行经费和用水量.全面执行建筑垃圾运输车密闭运输,严肃查处冒装撒漏的运输车辆. 区市政园林局 巷口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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