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牛牛小龙人 2019-07-01

电话: 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负责本项目采购活动代表): 联系

电话: 手机: 传真: 电子

邮箱: 投标人名称(公章): 年月日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一、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2) 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基本开户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物业管理等经营范围的企业;

3.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投标人属于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尚未覆盖的行业或单位(建议供应商先自行到该网站查询确认本行业或单位是否已被覆盖),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对自身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所导致的后果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上述书面承诺最迟于本项目评审结束前提供.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项目概况: 根据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审判办公综合大楼及六个基层人民法庭安全要求高等的实际情况,为满足工作人员办公、生活和切实维护大楼内部良好秩序、保持环境整洁、保证良好形象等需求,现就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审判办公综合大楼及六个基层人民法庭物业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项目内容 经营管理年限 最高限价 服务范围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审判办公综合大楼及六个基层人民法庭物业管理服务,详见 项目技术要求、商务要求 服务期限二年半(2019年8月1日―2022年1月31日).合同先签订半年(2019年8月1日-2020年1月),到期续签,合同一年一签(每份合同每季度金额保持一致). 人民币115元/半年,19.16万元/月,二年半合计最高不超过575万元(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无效)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审判办公综合大楼及六个基层人民法庭(凤东法庭、凤西法庭、莲下法庭、溪南法庭、隆都法庭、东里法庭)

三、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投标人须全面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管理,并符合《用户采购需求书》中要求的服务范围和技术性指标;

服务质量必须符合汕头市物业服务标准中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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