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2019-07-01

1 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 (1)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为:$217000.00元 (大写:贰拾壹万柒仟元整). (2)本项目报价不能超过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217000.00元 (大写:贰拾壹万柒仟元整).

2 预算品目 设备购置.

3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1)供应商报价低于本项目最高限价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采购项目的实施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向其发出澄清通知. (2)供应商应在澄清通知发出后的90分钟内提交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的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3)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的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的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的书面说明进行评价. (4)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将其响应作无效处理.

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和加成的方法 (1)中小微型企业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对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7%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响应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3)对记入诚信档案(财政部门建立的)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的惩戒方法,以加成后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可以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单利累加),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联合体响应的,对其所在联合体的响应按相同方式处理.

5 咨询和联系 (1)有关询价通知书获取、响应文件编制、询价保证金交退、项目质疑相关事宜的联系方式详见本询价通知书

第一章. (2)有关项目投诉事宜请联系巴中市财政局(0827-5260371).

6 联合体响应 不接受.

7 现场踏勘和答疑 不举行.

8 邮寄响应文件 不接受.

9 书面文件的份数 正本1份、副本2份.

10 响应有效期 90日,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起算.

11 询价保证金 保证金:300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账户一: 开户行:建行巴中分行 户名:巴中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51001763702059088888 账户二: 开户行:工行巴中分行 户名:巴中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2318597129100159785 交款截止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以银行账户到账时间为准). 备注:供应商应按本询价通知书

第一章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提交询价保证金.

12 履约保证金 金额:合同总金额的10%. 交款方式: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巴中市国土资源局恩阳分局. 开户行:成交后由采购单位提供. 银行账号:成交后由采购单位提供. 交款时间:合同签订前.

13 政府采购合同分包、转包 不允许.

14 项目名称的一致性 因政府采购公告发布网站使用制式填制形式,可能导致政府采购公告页面显示的项目名称与本询价通知书所示不一致.为避免混淆,项目名称以本询价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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