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 2019-07-01 |
1 2.评估委托人
1 3.采矿权申请人及采矿权有偿处置情况
1 4.评估目的
2 5.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2 6.评估基准日
4 7.评估依据
4 8.评估原则
6 9.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概况
6 10.评估实施过程
15 11.评估方法
16 12.评估所依据资料评述
17 13.技术参数的选取和计算
18 14.经济参数的选取和计算
19 15.评估假设
29 16.评估结论
29 17.评估有关问题的说明
30 18.特别事项说明
31 19.评估报告使用限制
32 20.评估报告日
32 21.评估人员
32 第二部分:报告附表 附表一 广西贵港市桥圩地热矿采矿权评估价值计算表.33 附表二 广西贵港市桥圩地热矿采矿权评估销售收入计算表.34 附表三 广西贵港市桥圩地热矿采矿权评估固定资产投资计算表.35 附表四 广西贵港市桥圩地热矿采矿权评估固定资产折旧计算表.36 附表五 广西贵港市桥圩地热矿采矿权评估单位成本依据表.37 附表六 广西贵港市桥圩地热矿采矿权评估经营成本计算表.38 附表七 广西贵港市桥圩地热矿采矿权评估税费计算表.39 第三部分:报告附件(目录见附件处) 广西贵港市桥圩地热矿采矿权 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内科瑞矿评字(2019)第036号 内蒙古科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矿业权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2008年8月)及《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试行)的公告》中规定的要求,对 广西贵港市桥圩地热矿采矿权 进行了必要的市场调查与询证,收集资料与评定估算,并对该采矿权在2019年4月30日所表现的出让收益价值做出了反映.现将该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情况及评估结论报告如下: 1.评估机构 机构名称:内蒙古科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10号 法定代表人:张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027438812757 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编号:矿权评资[2002]021号2.评估委托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3.采矿权申请人及采矿权有偿处置情况 采矿权申请人为广西贵港市铜鼓湾温泉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矿山名称为 广西贵港市桥圩地热矿 (以下简称 桥圩地热矿 ),其情况简介如下: 名称:广西贵港市铜鼓湾温泉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贵港市港南区桥圩镇长塘村委会(铜鼓湾)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曾汝明;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温泉旅游项目的投资开发、管理;
对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凭有效许可经营);
物业服务;
地热资源、矿泉水资源的勘探和开采;
酒店管理;
餐饮服务;
住宿服务;
文艺创作及表演;
体育健身服务;
对休闲养生与养老健康产业的投资;
粮食、水果、蔬菜种植;
家禽、家畜、淡水鱼养殖;
农产品加工销售;
建筑材料生产销售. 广西金地科技有限公司于2005年12月28日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依法申请获得 广西贵港市桥圩地热矿水普查 探矿权,经多次延续变更、申请及延续,广西金地科技有限公司于2011年12月将 广西贵港市桥圩地热资源详查 探矿权转让给贵港市鸿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现广西贵港市铜鼓湾温泉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广西贵港市铜鼓湾温泉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于2018 年9月14日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广西贵港市桥圩地热矿划定矿区范围的批复》(桂国土资采划[2018]8 号),于2019年1月31日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同意更正广西贵港市桥圩地热矿划定矿区范围开采标高的函》(桂自然资函[2019]333号).原探矿权未处置过矿业权价款(出让收益),按照《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18〕8号),该采矿权为申请在先探矿权转为采矿权,应按探明资源储量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 4.评估目的 因广西贵港市铜鼓湾温泉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广西贵港市桥圩地热矿采矿权新立登记(探矿权转为采矿权)之事宜,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需确定广西贵港市桥圩地热矿采矿权出让收益,本项目评估即是为实现上述目的而向评估委托人提供在本评估报告中所述各种条件下和评估基准日时点上 广西贵港市桥圩地热矿采矿权 出让收益评估价值参考意见. 5.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5.1评估对象 广西贵港市桥圩地热矿采矿权. 5.2评估范围 5.2.1探矿证范围 2015年12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为贵港市鸿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现广西贵港市铜鼓湾温泉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颁发了探矿权许可证,项目名称为:广西贵港市桥圩地热资源勘探,探矿证号:T451200903010254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