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 2019-07-01 |
通过省考的过渡人员提供我省《补修考试成绩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过渡期内免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人员要提供符合免考条件的有关证明.往届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以及未经学校统一组织申请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识 师范 字样,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 ① 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档案部门或发展规划部门公章). ②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师范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招办或档案部门公章). ③个人学习档案中学习成绩单上专业栏标注 师范 或 教育 字样,或成绩单中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并有教育实习合格证明. ④个人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备注栏内标注 师范 字样. ⑤高等学校发出的录用通知书的专业栏后注有 师范 字样.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按照过渡办法进行认定人员,如果所学专业与申请任教学科不一致或不相近,还需要提供所申请学科江苏省自学考试本科段2门主干课程考试的合格成绩或相应免考证明.(省教育考试院出具的单科成绩合格证明,或申请人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个人成绩页面,由市级以上考务部门盖章认可.) 注: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请统一使用A4纸单面复印,按提交材料依次排序.
4、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及能力测试(符合过渡办法人员) 报名时间、地点: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测试时间、地点待报名时一并通知. 报名提交材料: 2015年全日制非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凭学校出具的《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报名;
在职教师凭(户口本、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本科、研究生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工作证明(样式附后)报名;
社会人员凭(户口本、身份证、本科、研究生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报名;
人事关系在江苏省人员,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一年及以上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相关证明为准). 在职教师、社会人员如果以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教育等非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学历证书申请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教师资格,还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前已取得学历证书者、2015年应届毕业生上网无法查询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还需提供本人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问题的函》(苏价费函[2013]1号)文件规定,........